人间灶(美食): 1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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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狗,被宰杀出一身血来,杨锦德是谋他堂兄,只把我当了物件儿,我这物件儿死了,他看都不会看一眼,只如蝼蚁一般。”

    这几日,连祖母都问过沈揣刀,是不是对杨锦德太狠了些,这位宠妃家的少爷终究没有害她的心。

    沈揣刀却不这么觉得。

    杨家两兄弟都是把她往死路上逼,一个人是有心,一个人是无意,怎么无意的就要高贵些?

    猪狗之死,惨烈非常。

    蝼蚁之亡,无声无息。

    猪狗死于肥,蝼蚁死于弱,觊觎肥者有个“贪”罪,碾死弱者,竟理所应当?

    为什么?因为杨锦德是宠妃的堂弟?他生来就能把人当了蝼蚁?

    沈揣刀不喜欢这等道理。

    她就是要让这对兄弟结下不能解的死仇。

    只是这些话,她也不会说与面前的越国大长公主。

    赵明晗静静看着面前年轻的女子,见她眉目间隐隐有杀气,竟笑了:

    “满嘴生意经,心里阎罗性,你这秉性也不知道是谁教出来的,幸好你只是开酒楼的,若是手里有个千军万马,怕是要造下不少杀孽。”

    沈揣刀也笑着说:

    “公主这话没道理,我是个开酒楼的,所以总有人觊觎我家业,若我真是个手握千军万马的,可没几个人敢强夺强抢了。”

    赵明晗摇摇头,用手中罗扇拂去了脑海中的那些争权夺利的旧事。

    “让你给我置办宴席,你可想好该怎么办了?”

    沈揣刀笑着点头:

    “我还真有了个主意,只是如今还不能说给公主。”

    “哼,听你这么说,我倒越发不放心了,杨家这事儿在你这儿算了了,在我这儿可是刚开了头儿,今天一早上就收到了十几张拜帖,你闹了这一场,倒让他们想起我这个公主了。”

    听着赵明晗的抱怨,沈揣刀没说话,只是笑。

    赵明晗气不过,心思一动,说道:

    “你之前不是说要请我那些女官和女卫去你的酒楼吃饭吗?就定在明日吧,霄霄,咱们别庄里有多少的女官女卫,明日都去她的月归楼,你给我吩咐下去,这小丫头刚得了两万两银子,有钱的很,让她们都挑了贵的吃,把月归楼给我吃垮了才能回来。”

    黎霄霄见公主使性子,连忙应和:

    “是,公主,我这就吩咐下去,让她们今日都不吃饭了,留着肚子明日去月归楼吃好的。”

    赵明晗气笑了,指着她笑骂道:

    “我手下的女官女卫怎至于这般小家子气?你话这传出去,我都不知道我这做公主的是在磋磨刁滑的沈东家,还是磋磨我自己的女官女卫了!”

    到底也不说什么将月归楼吃垮的话了,在沈揣刀的脸上轻轻捏了下,她又说:

    “你这次的事儿做得好,把杨家这‘猴儿’送到我面前,让我杀了给鸡看,可这两淮之地,不只有鸡和猴儿,还有豺狼,有虎豹,如何替我驯服他们,你可要想好。”

    “是。”沈揣刀行了一礼,又说,“殿下,最近给您送礼的人,您不妨跟他们要些意头好的礼。”

    “意头好的?”

    赵明晗看着沈揣刀的脸,只看见她脸上的笑。

    遂又抬手捏了一把。

    骑马回月归楼,路上想起了小金狐,沈揣刀顺路买了些南瓜和果子,直奔军营。

    军营外的草地上,穆临安正骑着骊影带着小金狐跑,黑色和金色两匹马并行争先,真有些要一决高下的意思。

    小金狐毕竟年纪还小,没跑过骊影,回来的时候甩着尾巴,老大的不高兴。

    “小金狐,我给你带了南瓜!”

    看见跑输了的小金狐有南瓜吃,骊影看站在自己身边的穆临安。

    穆临安在看沈揣刀。

    骊影:“咴——”

    “我最近被娘师摁着精进厨艺,实在难得闲暇,多谢穆将军替我照顾小金狐了。”

    “问北斗”流光闪过,沈揣刀切了一半的南瓜分给了穆临安。

    穆临安这次没忘了是要分给骊影的,用力将南瓜掰成了小块儿。

    “前两日听闻沈东家遇到了些麻烦。”

    “哪是我遇到了麻烦?是旁人犯到了我手里,如今事情算是了结,我还小赚了一笔。”

    穆临安见她眉目间有笑意,便知这“小赚一笔”并不是真小。

    “沈东家遇着事,大可与我说,既然是朋友,就该有互助之义。”

    沈揣刀笑着说:

    “与你说了,万一得了银钱,那岂不是还要有通财之义?我这人你晓得的,最是贪财。”

    “我出力就好,无需分钱。”

    听到穆临安这么说,沈揣刀看了他一眼:

    “穆将军这话可不是为朋友的长久之道,做朋友,就是得亲兄弟明算账,没有让人吃亏的道理。”

    穆临安点点头:

    “对了,沈东家你稍等,我之前请京中的大匠人给你制了根马鞭,正巧昨日到了。”

    穆临安骑着骊影回了营中,片刻后又出来,给了沈揣刀一个锦盒。

    “这鞭子……”

    打开锦盒,沈揣刀不禁在想今日到底是什么招财进宝的好日子。

    只见一根长鞭对折放在锦盒中,通体乌黑,唯有手柄处竟是包了一层金,柄头上雕着麒麟头,气势非凡。

    “这鞭子也太……”

    “这鞭子正好能和你那把问北斗的刀鞘做一对。”

    穆临安说着,示意沈揣刀将鞭子拿起来。

    手上一试分量,沈揣刀就察觉到不对,她仔细看了眼鞭子的手柄,另一只手捏住那麒麟头一用力,竟从鞭子里抽出了一把短刀。

    刀上刻了两个字——“天霜”。

    “这把天霜刀是我当年夺了西蛮左王的兵刃后将之熔了重新打的,本想将刀送给你,你已经有了问北斗,我就让人做进了鞭子里。”

    比起有些分量的问北斗,天霜轻快锋利,最粗的地方也不足两指,名为刀更像是一把须臾间刺穿敌人喉咙的短剑。

    拿在手中左看右看,沈揣刀确实喜欢,只是喜欢归喜欢,她将刀送回鞭中,说:

    “你已经送了我小金狐,这藏了刀的鞭子可真是太贵重了。”

    “朋友有通财之义,我身家比你厚实许多,送你是应该的。”

    这话可就有些强词夺理了。

    沈揣刀看向穆临安:

    “穆将军是觉得我月归楼的生意不够大?”

    穆临安木着脸:

    “并非如此,沈东家你当日护过我,我有心还你恩情,又总也还不上,想来想去,倒不如赠你一把刀,仇人骨血你自去取来,也算是全了我这份朋友之义。”

    话说到这份上,不拿似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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