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英美]超英扮演系统,但是蝙蝠他哥: 160-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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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玛莎·韦恩完全被逗乐了,自己这个儿子想要弑父弑母,却杀死了自己的亲弟弟!她感到了一股比任何时候都强烈的、扭曲的快意!

    而老托马斯身体颤抖着,他显然被吓得不轻,但看到自己大儿子的惨状,他还是眼中闪过狠厉之色,

    正抱着布鲁斯尸体的托马斯反手就是一枪,将老托马斯的头上开出了血洞。

    他的手毫无颤抖,稳得像是他没有片刻前还在惨叫一样。

    而另一边,玛莎·韦恩也试图扑上前将小托马斯打倒,她本可以成功的,但是从黑暗中伸出一柄猎枪,将她的胸口直接射穿出一个大洞!

    “砰!”的一声巨响,在雨幕的笼罩中并没有传出去很远。

    穿着整齐西装,打着伞的阿尔弗雷德缓慢从黑暗中现身。

    “少爷,您应该考虑得更周到一些的,”阿尔弗雷德慢条斯理地说,他并没有看倒在地上的韦恩夫妇,只是看着正怀抱着布鲁斯尸体的小托马斯。

    这位老管家的眼神冷漠而平静,他看着地上正沉默抱着自己兄弟的小托马斯。

    要是这孩子就此软弱下去,那他可算是做了笔亏本买卖,阿尔弗雷德冷静地思索着。

    然而片刻后,小托马斯就动了。

    “走吧,阿尔弗雷德。”小托马斯抬起头,他的脸上满是雨水,阿尔弗雷德懒于猜测那究竟有没有泪水。

    但是那双眼睛却如此冷漠,像是某种属于人类的情感已经就此被从他身体中剥离。

    “你该匿名去报警了。”小托马斯语气平静。

    哥谭的警察到来时,看见的就是怀抱着自己弟弟尸体的韦恩家的男孩,而他的父母则躺在冰冷的雨中。

    那男孩的眼神死寂而空洞。

    一切就是如此荒唐。

    小托马斯·韦恩杀死了自己在这世界上唯一重要的事物。

    他亲手害死了那棵小草。

    在那一晚之后,小托马斯·韦恩继承了韦恩家。

    也是在那一晚,他被一只慌乱的猫头鹰抓伤了眼睛,那在他的左眼留下了三道长长的伤疤。

    他逐渐成为了哥谭的掌控者,韦恩家的财富被他利用起来,对哥谭市各个领域进行渗透。

    哥谭的无冕之王,哥谭的命脉,他在实际上逐渐控制哥谭。

    然而这还不足够,隐蔽的手段可以解决很多问题,但是在这个暴力为尊的世界上,人们需要一些惨痛的教训才能学会什么不该做。

    于是夜枭出现了,他像是哥谭黑暗所能孕育的最古怪的噩梦。

    这个夜行的怪物将所有黑|道进行了统合,愿意服从的留下,不愿意的消灭。

    他的手段相当酷烈,在那段时间,哥谭的海边悬崖上每天都能看见被吊着的尸体。

    那些尸体随风摇摆,像是哥谭特色的风铃。

    不同的是,这些风铃不会发出叮铃铃的脆响,只会发出“砰”“砰”沉闷而恶心的,肉|体撞击的声响。

    在他的统治之下,哥谭变成了一座有规矩的城市,与世界上其余地方截然不同。

    每个人都要遵守夜枭制定的规则,好人、坏人。

    一切都遵循那冰冷的规矩而进行着,夜枭将自己的痕迹重重烙印在了哥谭这座城市之上。

    而在哥谭之外,一个罪恶的组织正在崛起。那个叫做“终极人”的暴力狂,联合着一个叫做“超女王”的施虐癖找上了夜枭。

    他们要邀请夜枭加入辛迪加。

    说实话,夜枭对于加入一个犯罪组织毫无兴趣,他将哥谭打造成自己的巢穴,对外界毫不关心。

    但是终极人作为一个外星人有着强大的武力,夜枭能想到要是自己不加入,这个犯罪组织会给自己和哥谭带来多大的麻烦。

    为了避免麻烦,夜枭答应了终极人的邀请。

    后来辛迪加的统治范围越来越大,整个国家几乎都在这群罪犯的掌控之中。而在一干超能力罪犯之中,夜枭始终是最特殊的那个。

    他似乎满足于待在哥谭,从来对于罪犯们瓜分地盘的行为兴致缺缺。但这并不意味着他是个软柿子,倒不如说,他是个相当可怕的家伙。

    “要不是他的脑子好使!我早就把他头扭下来了!”一次被夜枭怼了之后,终极人大发雷霆说道。

    超女王欣赏着自己的美甲,懒洋洋地说:“可惜,现在辛迪加的运转就是靠着夜枭支撑下来的,不然辛迪加早就破产了。”

    终极人火大得要命,他那张本应该英俊的脸蛋上,充满了怒气,让他看上去像是个要拆家的哈士奇。

    “那家伙,真是莫名其妙!”终极人怒道:“有力量就统治世界,像强尼快客那样享乐!他倒好,一天天一张死人脸!”

    超女王瞥了终极人一眼:“你就别指望理解他在想些什么了,他是那种最难理解的人。”

    唯一超女王能确定的是,那家伙疯得比辛迪加任何一个人都更厉害。

    “喂,夜枭,你到底为什么那么执着哥谭这个地方?”有一次,终极人抱着手飘在夜枭边上,他遥望着个哥谭,充满了不解。这地方也没什么特殊之处,非要说的话就是阴沉沉的,对于终极人这个不能晒太阳的比较友好。

    “这和你有什么关系,终极人?”夜枭只是冷淡地回答。

    “哈!”终极人大怒:“这就是你的回答?亏我还给你带了礼物?!”

    夜枭古怪地看向终极人,他几乎以为自己听错了。

    终极人不自在地撇了撇嘴:“看我干什么,辛迪加都在庆祝成立一周年,就你格格不入的。”

    扯了扯披风,终极人傲慢地扔过来一个盒子,夜枭抬手接住。

    夜枭露出一副狐疑的神情,他掂了掂那个盒子:“你到底想干什么?”

    “神经病,爱要不要,我走了。”终极人愤怒地飞走了,像一颗愤怒的炮弹。

    夜枭看着他消失的身影,感到一阵古怪。

    回到夜枭巢,夜枭谨慎地看了看那个盒子,先扫描进行了检查。

    虽然他觉得终极人不太可能突然想要谋害自己,但夜枭还是秉持了一贯的谨慎。

    作为一个无论是托马斯韦恩这个身份,还是夜枭这个身份,都有无数人想要谋害的人来说,他已经习惯了谨慎。

    看上去辛迪加似乎接纳了夜枭,但是夜枭从未真正把这些人当做过同伴。

    这群罪犯从来没有什么所谓的同伴情谊,辛迪加可以杀人、可以贩|毒、可以随意将普通人当作奴隶,就是不可以有任何的真心。

    当然了,夜枭也从没指望过这群垃圾能有什么值得人付出真心的地方。

    他谨慎地打开了盒子,盒子里是一把枪,枪整体呈黑灰色,线条流畅充满工业美感,枪柄上甚至还有个猫头鹰浮雕。

    看上去还挺用心的。

    烂人也能稍微有一些真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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