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入非非: 6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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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多好像也没有很久,更没留下什么痕迹,应洵之坐在车里等,苏墨桥下车推开那栋老洋房的大门时,扑面而来的是陈旧木料和灰尘混杂的气味。

    客厅很大,穹顶很高,水晶灯蒙了灰,白布罩住的沙发像一个个沉默的人影。楼梯扶手失了光泽,长廊尽头的画框也落满尘埃。

    整栋房子都像被时间遗忘,空旷,安静,连脚步声都显得格外单薄。

    大一回国的那大半年,林虞竟然就是一个人这么住在里面的。

    她压下情绪,继续放轻了脚步往上走,去了二楼最里面那间房,门一推开,苏墨桥站在门口,很久都没动。

    因为这房间与这栋楼都格格不入,就这么一间,像是被谁从时光里单独剥了出来,崭新,温暖。

    是林虞的房间,那张床她和林虞从小躺到大。

    窗帘是浅杏色的,边角没有一点褪色,床单铺得平整,带着旧式棉布柔软的纹理,飘窗上的小毯子叠得整整齐齐,连床头那盏兔子形状的小夜灯都还摆在原来的位置。

    空气里甚至没有多少灰,有人在隔着漫长岁月,固执地守住了这一小块地方,不许任何东西老去。

    甚至连回忆也保存得完好。

    她们小时候夏天怕热,常常挤在一张床上吹空调。苏墨桥睡相不好,总爱往人怀里拱,林虞嘴上嫌弃她热,半夜却还是会伸手把被子给她往上拉。

    雷雨天苏墨桥怕打雷,林虞就翻身捂住她耳朵,懒洋洋地说,“怕什么,我在呢。”

    那年中考结束,她们躺在地毯上分一盒冰淇淋,苏墨桥吃得满嘴奶油,林虞看了半天,最后只伸手替她擦掉,低声骂了一句,“你怎么长这么大还跟小孩似的,真埋汰。”

    走到房间的柜子旁,苏墨桥看到了,林虞给她留了很多东西。

    那只金发洋娃娃穿着补过的白色小裙子,裙摆针脚细密,一看就知道被谁笨拙又认真地重新缝补过,不知道这次又扎破了多少根手指头。

    旁边是那只会响的八音盒,拧开以后还是旧旧的曲调,从很远的夏天里慢慢流出来。还有她们一起放过的燕子风筝,尾巴已经有些卷边,一双小皮鞋上掉下来的珍珠扣,几枚玻璃弹珠,一本封面磨旧的童话书,一盒用到快见底的蜡笔,一张旋转木马的票根,一只星星形状的发卡,一条洗得发白的蓝格子发带,还有一整罐糖纸,红的、绿的、金的,层层叠叠,都是被人认真收藏起来的碎光。

    每一样都很轻,但都压着好多年。

    最下面的抽屉里,放着一本黑色封皮的相册。

    她注意到,封面上,是林虞的字。

    《第五人称》

    苏墨桥翻开第一页,里面没有照片,只有一段话。

    “第一人称是我,第二人称是你,第三人称是他。

    可喜欢一个人,并不是所有感情都能被语法收留。还有一种人称,站在故事之外,却比谁都困在故事里,到最后也不能为自己讨一个姓名。

    这种人称,字典里没有,课本里不教,连语法也解释不了。

    她都能想到林虞写下这四个字时,得意的那种小表情,就好像在说,怎么样,这名字不错吧。林氏暗恋法则太难听,所以想了很久,嫌弃也没办法了,你知道的,我就这点水平。

    苏墨桥的手指停在那里,许久都没翻动,她是在说,你真了不起啊,林虞。

    再往后,就是一张张照片。

    从高一开始,林虞拍下了她的许多个瞬间。

    有些照片甚至是她都想不起来什么时候拍的,有几张倒记得清楚。

    一张是运动会那天,她抱着一瓶水站在跑道边,周围喧嚣成片,她却微微抬着眼,视线越过所有人,落在人群中央那个少年身上。

    一张是晚自习停电那次,她靠在走廊窗边,月色落在半张侧脸上,眼神静静地望着楼下撑伞的应洵之。

    还有一张,是下雪天,她把冻红的手缩进袖子里,站在梧桐树下,安安静静看着应洵之从校门口走进来,雪落了满肩,她都没动一下。

    还有礼堂里、操场边、图书馆外、雪天的梧桐树下 、校门口那盏总是偏暗的路灯旁,她都有过同样的目光。

    最后一张,是高二那场篮球赛。

    苏墨桥才发现她能记得的这些照片都是因为与应洵之有关。

    当时的她,也是现在才发现,目光里带着那么明显的心动。

    而镜头背后的林虞,替她记住了全部。

    这本相册在此刻看起来并不是用来纪念,反倒是用作一场漫长而无声的告别。

    林虞把自己藏在每一张照片背后,安安静静地做那个从不被提起的人。

    她拍下苏墨桥所有不能宣之于口的心动,也拍下了自己所有不能见光的喜欢。

    相册最后夹着一封日记,应该是从日记本上撕下来的一页纸。纸张有点发皱,边角都卷了。

    苏墨桥差点都要怀疑是不是十几年前留下的东西。

    然后她深呼吸,打开。

    桥桥:

    我去英国以后,才知道原来天气真的能把人困住。

    那里总是很潮湿,天阴着,雨细细密密地能下一整天,连风吹过来都像带着水。我以为离开以后,很多事会慢慢过去,可后来我才发现,不会。越是这样的天气,我越会想起我们小时候,想起你趴在对面窗边喊我,想起你抱着洋娃娃站在夕阳底下,想起你穿着校服,从那条青石路上一路跑回来,当时发梢都沾着太阳。北城的望山居在我的记忆里好像一直都是大阳天。

    写这封信的时候,其实我已经离开英国大半年了,可我有时候觉得,我心里那个冬令时,好像已经持续了很多年。哪怕现在回国住在这里也一样,天依旧亮得很晚,黑得很早。

    说实话我以前其实很喜欢黑夜。

    因为晚上安静,大家都睡了,就没人管我在想什么。白天很多时候要装得没事,晚上就不用了。我可以发着呆想你,可去了英国以后,我开始有点怕黑。低头看一眼手机,再抬头,窗外可能就已经一片漆黑,哪怕那时候只是下午三点。

    前阵子住院的时候,这种感觉更明显。

    半夜里我总能听见各种声音。有人压着嗓子哭,有人疼得忍不住喊出来,有人反反复复地按铃,也有人整夜整夜地叹气。病房的灯总是半明半暗,走廊上有脚步声,推车轧过地面,药水瓶轻轻碰撞,你知道吗?所有声音混在一起,真得让人很难分清,究竟是身体更难熬,还是心里更难熬。

    我做完电疗那时候就经常会想,如果我们当初成为了更深的羁绊,会怎么样。

    想到这,我居然有一点庆幸。我是庆幸我们没有走到那一步,庆幸有些事最后还是停在了刚刚好的地方,再往前走,我想我只会更舍不得,更难收场。

    我很喜欢你,这件事到现在我都不想骗自己。因为喜欢了你很久,久到后来这件事都快变成习惯了。我本来是不想让你知道的。

    或者说,我以前有过一点点希望,但后来就不敢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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