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小货郎,养家宠夫郎: 13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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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常霄时常会疑惑,都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但如果古人一辈子不剪头发,那头发岂不要长到拖地了。

    真等来到了古时候,他才知道不会如此,头发不会无限地长下去,依着每个人的不同,总会到某个长度就开始干枯分叉,而在这个时候,古人也不真是一根筋,还是会拿出剪刀适当修剪的。

    “别低头。”

    曾如意的手再次伸过来,轻轻扶正了他的下巴。

    “一会儿,扯着疼。”

    常霄的头发又粗又硬,和自己细软的发丝截然不同,他梳头发梳得专心致志,浑然不知眼前的人已经在琢磨别的了。

    “用的都是一样的皂角,为什么你的头发比我香?”

    常霄忽而倾身靠近,嗅了嗅曾如意鬓边的位置,曾如意被他的呼吸扫得耳朵痒,思索片刻,莞尔道:“可能我,洗得更久?”

    常霄的回答是擦过他耳廓的唇瓣。

    “哐当”一声,握在曾如意手中的梳子不小心落了地。

    因为常霄的突然“袭击”,搞得他一时没有抓稳那短小的木梳。

    白日朗朗,哪怕院门紧闭,抬眼也可见炽阳与青空。

    他却闭着双眼,唇齿微张,任由外来的柔软舌尖长驱直入。

    相契合的两人只需浅浅地做点什么,身体就会立刻给出反应。

    身下的杌子微微摇晃,看起来岌岌可危,随时可能倾倒。

    曾如意在迷糊中听到常霄问要不要去房间里,他的第一反应是:刚刚赶路回来,居然不累么?

    在这之后则是想知道,羊肠套子有没有准备。

    事后证明他确实还是低估了常霄,万万没想到此人趁着沐浴洗头的间隙,还能抽空去翻出羊肠套子泡进水里,真是天塌下来都不耽误惦记上床办好事。

    可就是好多日没用了,曾如意的动作有些生疏,替常霄戴上的时候险些系得太紧,用常霄的话说,他俩后半生的幸福差点交代进去了。

    曾如意:……

    什么后半生的幸福,他还是头一回听这个说法。

    他们的后半生,怕是还有几十年呢,等到了当爷爷的岁数,想做也做不动了吧?

    不知道自己为何会突然想这些有的没的,很快他就被常霄用了些不可言说的手段,好提醒他某些时候不能走神。

    白日里欢好似乎别有一番风味,因为一切都太清楚。

    夜晚摸黑时只有月光勾勒的轮廓,眼下确实什么都看得分明。

    何处起伏如峦,何处幽深如林,何处有擎天之伟,何处含秋华之蜜……

    曾如意伏在常霄的身上,“以牙还牙”,去轻咬对方滚动的喉结,只是一刹那,就觉得有什么东西猝然间行得更深。

    他小腹泛酸,几乎跪坐不住。

    而奔涌的热流为外物所阻,最终落入水中,化为一碗浑浊。

    常霄拿过帕子,忍不住玩笑道:“这一碗,百子千孙啊。”

    曾如意则在默默擦拭,实在是累得不想说话。

    常霄凑上来抱了抱他,“先睡一觉?”

    曾如意困如小鸡啄米,眯着眼点头。

    他觉得自己仅有的那点精神劲儿,也跟着常霄被兜住的百子千孙一起流走了。

    真不知道为何汉子忙活完了不累,分明常霄才是出力更多的人。

    ……

    曾如意是被团子的叫声吵醒的。

    睁开眼,天色昏暗,傍晚已至,他躺在床上半晌未动。

    这一觉要说睡饱了,好像也没有,此刻依旧觉得脑壳里混沌一片,但作用也是有的。

    伸手摸了摸床炕,屋内还残存着先前挂起来的香囊的药香,是熟悉的家的味道。

    过去数日当中,从兄长旧友口中听到的解释,按在诉状上的手印,其上白纸黑字历数的罪名……

    无论回想起来是多么的不真实,在此时此刻,他知道自己该做的都做了,接下来只余等待。

    团子的叫声二度响起,听起来近在咫尺。

    曾如意笑着披衣起身,踩着草拖鞋去给它开门,知道这叫声的意思是等不及了。

    意料之中,门才刚刚打开他就被热情的白狗扑了个踉跄。

    曾如意赶紧蹲下,抱着狗脖子一顿安慰。

    团子的汪汪叫变成了呜呜叫,委屈地直往曾如意怀里钻,仿佛在控诉过去几天他们到底去哪里了,居然丢下自己不管。

    “我看看,哭了?”

    曾如意托着它前腿的咯吱窝逗它,团子后腿蹦个不停,尾巴也啪啪地甩,大舌头伸出来,看起来要给曾如意洗个脸。

    常霄从灶屋出来,就看见不远处一人一狗玩得正欢,笑着说道:“洗个手,吃饭了。”

    坐在餐桌旁时曾如意听常霄说,原来自己睡觉的时候,常霄便去了一趟吕家把团子接回来了。

    “里正家那边我也去了一趟,礼放下了,也打了招呼,让誉嫂嫂明日起不必再过来了。”

    “绣活呢,还顺利?”

    “我问了,说没出什么事。”

    常霄夹了两筷子拌胡瓜进嘴,咽下去后道:“我在想,等咱们搬去马桥,离村子就远了,绣活的生意难做,就算派活和交工的时候能过来,平日里有个什么问题,照旧找不到咱们的人。”

    曾如意抿了下筷子尖,听出常霄的意思。

    “你是说……誉嫂嫂?”

    常霄颔首。

    “我想了一下,还是他最合适,不若到时就正式雇他做个管事,分些利出去,咱们少挣些没什么,要紧是省事了,能空出手再去做些别的。”

    假如一个人一辈子只知道盯着眼前的几颗芝麻谷子,那多半到了咽气入土,手里也永远只有那几颗粮食。

    卖杂货、接绣活、卖草编……

    这几样都是常霄初期拼命动脑子拓出来的生意。

    当然,在马桥的铺子刚起步的时候,他不会轻易把自己起家的生意放手交出去,这是根基,也是后路,何况后两样还与人签了契呢。

    不过人的精力到底有限,该请人帮忙,还是要请的。

    “我没意见,誉嫂嫂,很好。”

    曾如意慢慢嚼了一口菜,过后道:“他应该,会答应。”

    “嗯,卫大嫂子要帮着曲大娘子掌家事,且大半心思都放在儿子的学业上,颜嫂子孩子太多,豆腐生意又起早贪黑,算来算去,还得是誉嫂嫂。”

    康誉其人,性儿爽利,办事不拖沓,刺绣手艺更是没得说。

    以两家的交情,交给他,常霄和曾如意不能更放心了。

    “那到时候,就这么办。”

    第137章 择址

    回到家来,两人都不得闲。

    曾如意有心趁着马桥开铺子的事忙起来之前,把他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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