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小货郎,养家宠夫郎: 8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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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写的毛笔字,虽说还是全然没有什么风骨神韵,好歹称得上一句工整,当着外人的面落笔也不会露怯了。

    眼前的小哥儿见常霄提起此事,果然气定神闲地接过书,翻到某一页指了指。

    然后常霄坐下,他便捧起书册,缓慢但咬字清晰地念起来。

    读书郎看的书目,无外乎诗书礼易春秋等,像现在手里这本就是一本《礼记》。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

    常霄靠在炕桌旁,而曾如意坐在对面,他单手支着下巴,听着听着眼睛就闭上了。

    好熟悉的一段话,是不是以前语文课上学过?

    “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

    曾如意念到后面,已经顾不上看常霄了。

    经书的内容可比平常说话难多了,再者他小时候学认字的时候,也只读过《百家姓》《千字文》云云,现在读这个,其实是囫囵吞枣,不解深意,完全只是把认识的字拼在一起读出来而已。

    “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

    好不容易读完一篇,曾如意长出一口气。

    书册合起放回桌上,再看常霄……

    果然又在打瞌睡了。

    现在曾如意真心相信常霄不是念书的料,要是从前也在夫子眼皮子底下这般,怕是手掌心都要被板子打肿了。

    当然现在犯困,也有白日里太累的缘由。

    一旦开始出门卖杂货,天不亮的时候就要起床。

    “官人?”

    他拍了拍常霄的胳膊,见对方一个激灵,睁开眼睛。

    “念完了?”

    常霄伸出双手猛猛搓脸。

    “念得好。”

    他无比肯定道。

    曾如意笑吟吟地看着他。

    “真的听了?”

    “听了,我还会背。”

    常霄没说谎,他刚刚虽然眼睛闭上了,但耳朵又没有关门。

    只是到后面曾如意的声音一停,思绪稍断,好似立刻就要去会周公。

    他拿过书册,晃晃脑袋,煞有介事道:“……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

    两行背完,曾如意很捧场地拍了两下巴掌。

    “都对。”

    常霄得意道:“那是,以前上课学过。”

    也是不懂为何毕业这么多年还能记得,可能这就是应试教育的威力。

    但曾如意并不知道常霄所说的“上课”不是他所想的那个“上课”,实际对于要科举的学子而言,五经里随便抽出一句都该倒背如流,这甚至是刚开蒙的几年里就要做到的事。

    看来官人真的不爱念书。

    曾如意再次感慨。

    此事也不是不能理解,常老爷子望子成龙,不惜搬家迁坟,上一辈又当真出过秀才,常霄身为儿孙,可以说自打出生就注定要走上这条路,不会有人问他喜不喜欢,是否真的有志于此。

    曾如意收起珍贵的书册,抱在怀里的同时,忍不住看向常霄,开口道:“官人,更喜欢,走商。”

    常霄愣了一下才想明白这句话的意思。

    他看向书册封皮上的《礼记》二字,一时默然。

    原主是真心喜欢念书吗?

    这个问题的答案已经无从追究。

    或许是喜欢的,又或许是为了身上甩不脱的担子和责任,必须要一条路走到黑。

    而随着自己的到来,最早弃文从商时给所有人的理由都是“不得已为之”,如今小哥儿却已然窥见真相。

    “比起困守书阁,我的确更喜欢行走四方。”

    他如此回答,见到自己的小夫郎肩膀微沉,仿佛终于释然,说出的话像是在回答一个更远之前的问题。

    “想去,就去。”

    他用戴着草戒的那只手碰了碰常霄的手指,语气坚定。

    “我,等你。”

    第87章 囤粮(加更)

    曾如意话音落下,屋内气氛一时凝了凝。

    两人相视而望,眸中仿佛都盛着千言万语。

    常霄拉过曾如意的手,指腹扫过那枚轻盈的草戒……他突然想到了那块玛瑙石应当用来做什么。

    与此同时,他也觉得心口很是酸涩发胀。

    “怎么突然说这个”

    “想你,开心。”

    小哥儿一向坦诚,当决定把话挑明时,就不会再说一半藏一半。

    无论是言语还是行动,一概发自本心。

    常霄失笑,又有些无奈。

    他把人拉到跟前,一并坐回炕沿。

    “谁告诉你我只有出远门才会开心?”

    路途迢迢又音讯难传的时代还是太难了,常霄忍不住叹口气。

    “到时出门几月,见不到你,我如何开心?”

    人一旦有了牵挂,就像是悬在高空中随风而荡的风筝,走不远,也不舍得走远,即便飞得再高,也还是会知晓回家的路在何方。

    “但,你想,去。”

    曾如意艰难咬准了字,他转头看向常霄,浅浅扬起唇角。

    面对这样的曾如意,常霄也做不到再骗自己。

    “没错,我想去,哪怕这辈子只出去一次也好。”

    陌生的时代,陌生的风物,他既来到此处,不远行见识一下大好风光,怕是会抱憾终生。

    而不同的地域又有着各自不同的土产,将其来往贩卖正是商贾的得利之处。

    问题在于分离是他们不愿面对的,一旦离开故土,风险亦是未知。

    但是……

    常霄忽然意识到自己与曾如意都钻了牛角尖,这个问题本就不单只有一个解法。

    “如果,到时你我一同去呢?”

    他越想越觉得此事可行。

    因着自家压根没有任何事能把人绊住,两人没有田地要料理,也尚不曾实现开铺子的愿望,以及上无老人需孝敬,膝下暂且也没有孩子需看顾。

    换句话说,若是想两人同行,简直正在最合适的时机。

    当然,手头上的几桩生意还是要妥帖处理,可是就算要出门也不急于一时,办法是人想出来的,只要有心解决难题,就总能想出解决的法子。

    事实上,常霄深知一点。

    那就是随着自己经手的买卖越来越多,一个人劈不成几瓣用,总有一日他要么拉人合伙,要么雇人做管事代为操持,若是永远亲力亲为,实在是累都要累死。

    “……一起?”

    曾如意从来没想过还有这个可能。

    走商都是汉子在做,更不曾听说哪个商队还许人带家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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