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腊神话] 北国有燕: 第3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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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伊菲革涅亚之名站在这里的异界来客,更是陶里斯的君主。”

    “言辞亦有力量,杀人更不见血。据此,我重申‘名誉权’的概念,任何人不得因一己私欲,损害他人、他国的声名与地位。”

    泥板上的字迹如蛇般蜿蜒,古奥的神灵的文字倾泻而出,却又在落到泥板这一人类的记事载体上之后,重构成了人类所能读懂的文字的模样。第二个全新的概念并非由神灵书写,而是早已存在于人类的法律条文中的隐形规则,此时此刻,借助神灵之手重新订立,再度明确:

    名誉权,成立。

    这还不是结束。永远年轻英丽的处女神高高举起手中的长矛,顿在地上,铿然开口道:

    “母亲是繁衍后代必不可缺的因素,自然理应在家庭中拥有崇高的地位,弑母的罪行,要等同甚至胜过弑父,因为受十月怀胎九死一生之苦的,是孕育后代的女性!”

    “俄瑞斯忒斯方才辱骂母亲之时,又一次在言语上杀死了他的生母。之前的辩护已经结束,众神的意志已经传达,眼下是最后的投票表决阶段,即便未有‘成型之法’,也有‘集体审判’的结果,故此罪不适用于‘法不溯及既往’。”

    燕北北大气也不敢喘地凝视着一块被放在雅典法庭内的石板,却发现这石板上的字迹在扭曲了无数遍后,也没能书写出新的法条,只有一行几不可查的“女性理应与男性享有同等权利,不得折损”的字样飞速划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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