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罗曼史: 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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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移开来,移向自己。

    聪慧如她竟一瞬间就失了忆,卡了壳,说:“呃……”

    秦寺羽温柔地问:“想说什么?”

    林素玉说:“我突然就忘记了……”

    秦寺羽又温柔安抚:“没关系。你慢慢想。”

    林素玉茫然地转回去又坐好了,听见哥哥笑了一声。

    再望向Aston,Aston已经在方才的插曲中错开眼神,观赏窗外了。

    秦寺羽看他的侧脸,又比较自己翻到过的他小时候那张照片。

    对照片的印象太深,早已牢牢记在心里,秦寺羽先回忆了下他小时候的正脸,确定对方5岁时的眼睛位置、鼻子位置、嘴巴位置,以及眼睛大小、额头长短、鼻梁长短、下巴长短……再一点点挪在现在这张侧脸上,还原当年,把Aston的侧脸也“缩小”了下。

    他反复揣测最后效果,研究、对比,最后依然感到这个侧脸——

    他应该、大概是见过的。

    他当年主要见到的就是对方的这张侧脸。

    那个时候Aston应该是有7岁多,但应该跟5岁多的差距也不非常大。

    6岁半时,秦寺羽他们太穷,又被歧视。因为实在想买吃的,某一天,他们一群小男孩决定分别偷东西。

    他们说好比本领,看谁最后偷到的多、偷到的贵。

    秦寺羽也参加了。

    他太想吃好吃的、玩好玩的了,商店里的零食那么多,玩具也那么多,五花八门琳琅满目的,却从无一样属于他。而且大人们说,富人、白人没一个是好东西。

    他们就在富人区偷。

    可富人的家哪里好进?秦寺羽才6岁半,偷不着,一双手空空如也,急到不行,他沿着大街走下去,想看看那家开着大门……他好进去偷东西。

    最后他走到一栋恢弘、漂亮的房子前,那房子是开着门的,也并没有什么门卫。

    他后来才知道,那其实是一座教堂。

    那个房子太漂亮了,他以为一定有好东西,就溜进去,东转转、西转转,都没瞧见什么能偷的。

    有一排排空的椅子,也拿不走啊。

    他最后在桌子上找到一片大的布料,精美、漂亮,也许可以卖几个钱,或者可以做件衣服,便拿在手里想偷出去。

    结果出门的那一瞬间撞到一个白人小男孩。

    对方比他好像大一点,表情很冷漠。

    那个白人小男孩问:“你拿着这个干什么?”

    “……”秦寺羽便举起来,问对方,“这个是什么?”

    秦寺羽真的不知道。

    对方眼睛很大、睫毛很长、嘴唇也很红,说:“钢琴布。”

    秦寺羽:“啊?”

    “盖钢琴的布。”

    秦寺羽:“……”

    他问:“钢琴又是什么啊?”

    那个男孩没说什么话,径直穿过一排排座位,走向祭坛。

    秦寺羽看着他。

    那座教堂太漂亮了,高高的庄严穹顶好像天空,雕刻出的小天使们遨游其中。彩色的琉璃天窗把日光也切割成了五颜六色,石头地面、木头长椅,空气里是蜡烛的香。教堂墙上布满浮雕,讲着故事,衣褶都能穿越千年来到这里,而那个男孩就一步步不急不缓地穿行过去、走上祭台,两侧雕像都看着他,彩色天光也照着他。

    大概就是天之骄子吧。

    他就坐到祭台一侧的钢琴前,手指搭上,看看秦寺羽,弹出来了好听的一段曲调。

    真的很好听。

    当时秦寺羽就站在侧面,呆呆地看他的脸。

    他这辈子还没有过那样静谧、那样美丽的一段时间——在很漂亮的建筑里,高高的穹顶、彩色的琉璃,钢琴声悦耳空灵如流水般倾斜而下,音乐悠扬地回荡,一个很漂亮的跟穹顶上那些天使长得很像的男孩子弹一只曲,很长的一只,专弹给他听。

    他之前的6年半都在污泥里挣扎。

    于是好像信徒到了圣城、游子到了故乡,像在黑暗里出生的人第一次见到太阳、在静寂里长大的人第一次听到雨声,像沙漠里的一粒沙第一次遇到鲜花、荒蛮地的一颗草第一次遇到春风,又像笼里面的鸟儿第一次见到天空、缸里面的鱼儿第一次见到大海,那种震撼难以形容。

    他过去根本就不知道世界上有这种美好,连灵魂都战栗起来。

    那个男孩弹了很久,直到把一支曲弹完,并没有任何不耐。

    弹完之后那个男孩说:“这个就是钢琴的声音。”

    他指指秦寺羽手里:“而那个就是盖布。如果不盖好的话钢琴就会落满灰,就弹不出来原本的声音了。”

    “……”秦寺羽将那块布递给他。

    他可不想损坏钢琴,这么好听的钢琴。

    那天再次跟朋友们“接头”之后,好几个人还真的是偷到钱或偷到东西了,他们几个兴奋异常,大谈特谈偷东西的美好经历,可秦寺羽只呆呆回想在教堂的那段时间。

    好像做梦。

    他本来应该羡慕他们的,毕竟他们之后立即就去吃东西了和买玩具了,可实际上他完全没有。

    他没偷到,自然是被嘲笑一番,后来那几个人也不太带他一起玩了。

    秦寺羽又想了一下,其实好像也并非如此。

    那几个人后来也又找过他,还是“做坏事”,主要就是偷东西。

    “做坏事”,对于一个7岁孩子简直有致命的诱惑力,可秦寺羽都拒绝掉了,他会想起那个男孩坐在凳上弹琴的样子,想:他们也不都特别坏吧。

    他就渐渐长成这样,没再想过要偷东西,很认真地念书,很认真地做事,尽可能地把生活给布置得美好一点,也尽可能地保持善良,最终来到了伯克利,又再次遇到了对方。

    并没想到还能遇到的。

    所以原来,在拯救了他的生命前,其实早就拯救过他的灵魂。

    作者有话说:

    是的,那个年代,很多人从旧金山到洛杉矶,或从洛杉矶到旧金山,是用走的……

    第34章 打字机(二)

    那一天分别以后, Aston帮秦寺羽找到了个好的兼职。

    Aston在见习的金融机构需要一个打字员,是一份临时差事,给时薪。最重要的是, 他是可以将打字机拿回家里打字的。

    “可是, ”秦寺羽在公寓的门房里接电话, 说, “我并不会打字啊。”

    “练一下吧。”Aston道, “这份兼职允许你在自己家做,零零碎碎的时间都能用上,赚更多, 也不需要跑去码头修自行车了。海边太冷。我已经推荐了你,你这几天准备一下。”

    秦寺羽没说话。

    Aston早已经考虑好一切,说:“今天下午吧,到兄弟会来一趟, 拿打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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