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身立命: 6、第 6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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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金没用大铁锅,而是用翻出的小炉子搭配砂锅,煮出的粥米粒粒开花,即便是陈米,闻起来依旧很香。

    鲜红的猪肝在未冷却的砂锅里翻滚,许金捞了一把酸菜用炸猪油的油锅炒成小菜,看起来油汪汪的很适合下饭。

    “阿许的手艺真不错。”宋聿小心地吹凉。

    许金往自己碗里舀了一勺清汤。

    宋聿心中暗叹,轻轻取走他面前的碗,舀了一大勺稠米。

    他将碗放回去,无比稀松平常地夹起一筷小菜,“好酸,用来炖鱼应该不错。”

    许金眼眶有些发红,“……相公喜欢,我再多腌一些。”

    “不急,等这一缸吃完,咱家没有缸了。”宋聿道。

    少年破涕为笑,也尝了一口自己做的饭。有盐的时候什么都会变美味,令他惊喜的是粥里的猪肝,嫩滑鲜美,放了猪肝的粥也格外不同。

    宋聿见他喜欢也松了口气,他买猪肝的时候只图便宜营养,却忘记很多人不喜欢猪肝,现在许金能接受自然最好。

    他又想起咸鸭蛋,煸炒一下煮成粥也很鲜美。便问许金:“咸鸭蛋贵吗?”

    “一个要三文,”许金回忆道,“村里收鸭蛋只要两文,我可以腌。”

    他的钱就是这么一点点攒起来的。

    “明天我去收,先收二十个。”宋聿当即道。

    “我去挖黑泥。”许金为自己揽活儿。

    “……还是你去收鸭蛋,我挖泥。”宋聿见他要反驳,补了一句,“我爱挖泥。”

    许金黝黑的脸上泛起一抹红,弄得宋聿也挺不自在,两人相对无言,沉默吃粥。

    尴尬的氛围在面对一张床时爬到顶峰。

    两人烧了些水擦身,宋聿洗完自己的裤衩子摸进屋里时,少年正坐在灯下缝补衣服。

    这一幕有些奇怪,宋聿走过去才发现那是他的衣服,“破了?”

    少年指给他看:“领边脱线了。”

    这具身体还在长个儿,宋聿现在只希望长得慢一点,他没钱买新衣服。

    许金不会绣花,只能简单地补好,针脚略有些粗糙,他有些不好意思,本是想献献殷勤,可别出丑了。

    “相公……”他忐忑地递给书生。

    宋聿摸了摸那块地方,还有许金的温度,他笑得温和:“缝得真好,阿许真厉害。”

    昏黄的油灯下,许金的脸又黑又红,脸上被夸奖的喜悦害羞怎么都遮掩不住。

    宋聿失笑,他之前到底在想什么,有什么好尴尬的?现在最要紧的是谋生,把少年当搭伙过日子的不就行了?

    等日子好起来,和离还是继续搭伙,到那个时候再说。

    “油灯伤眼,快去睡吧。”宋聿催促,等少年钻进被窝,他却拿起那本府志,就着灯光仔细翻阅。

    松州府,地处大燕东南部江南地区,鱼米之乡,棉花产地,百姓生活尚可,有些闲钱娱乐消费。

    另外就是……宋聿拿起那本大燕律法。他和许金都是平头百姓,万一征收兵役或徭役,生活会瞬间天翻地覆。即便运气很好没遇到这些,有权有势的人想欺压他们轻而易举。

    唯一的,最有希望的一条路,就是继续读书考科举。明年就是原主出孝期第一次童试,但宋聿已经多年没有高强度学习,他也不知道自己的理科脑子能不能学出成果。

    但无论如何……宋聿到旁边轻手轻脚翻出原主的笔墨纸砚,开始临帖。

    无论如何,毛笔字他都得练一练。

    许金从被子里探出头,书生侧前点着油灯,身姿挺拔,脊背微弯,清洗过的长发乌黑至极。

    他就这样偷偷地看了很久,才迷迷糊糊地睡过去。

    清早天色微亮,宋聿被床榻晃动的嘎吱声吵醒。

    少年蹑手蹑脚在床前穿衣,一回头的功夫刚才熟睡的人就已无声坐直身子,将他吓了一大跳。

    “相公,时辰还早。”许金暗自平复心跳。

    宋聿好久都没有这么健康地作息过,虽然是被吵醒,这会儿却精神百倍,迅速下床穿衣,到尚还昏暗的院子里打了一套太极拳。

    感谢大学体育课程,不然在这时代他想学这个还真不容易。

    打完浑身发热,他到厨房发现许金正在生火,手里是一对奇形怪状的工具,用力摩擦几下就能出火星,一股浓烈的火药味,大概是某种燧石。

    宋聿打了一桶水倒进锅里,从炉下引着一根柴塞进小泥炉,砂锅里放上淘洗干净的杂粮米。

    水热二人洗漱作罢,围在一起守着沸腾的砂锅,许金拿出昨天炒的小菜搁在盖上加热,宋聿捧着《论语》生啃。

    他不学语文很多年,但曾经训练过的肌肉记忆还在。

    宋聿囫囵吞枣看了小半本,头昏脑涨地出去挖了几锄头地。

    杂粮米昨晚就已经泡上,今早煮出来软糯适口,还有一股谷物混合的香味,宋聿觉得这种便宜米下次可以多买点。

    许金从来没试过提前泡米,这种煮软的粥不顶饿,但真的很好吃。

    两人一起垦完剩下的菜地,又端着木盆从陈老伯家取回豆腐。

    宋聿和许金商量后,决定一大半都做成豆腐干储存起来。

    将豆腐用纱布包裹,压上一块大石头,二人才有空围炉而坐,喝一杯陶壶里的热水。

    而此时,天色才真正明亮起来。

    宋聿背上背篓,扛着锄头和铲子,许金将他送到河边泥地,不放心地站在旁边不肯走。

    “相公……”

    “快去收鸭蛋,等腌好我再进城找活儿,晚上弄条鱼炖豆腐。”宋聿笑着蹲在河边脱掉鞋子,挽起裤脚踩到泥里。

    喔,好凉。

    许金被他劝走,宋聿挖了好几锄头才见到地下黑泥,背篓里铺满大树叶,他铲起黑泥——

    “宋书生?!”一道惊讶粗狂的声音。

    宋聿转身,是个同样背着背篓拿着铲子的壮汉。

    “你怎么也来挖泥?真稀奇。”壮汉穿着破草鞋直接踩进泥里。

    “家里腌咸鸭蛋,阿许去收鸭蛋,我来挖泥。”宋聿道。

    “许金跟着你终于过上人过的日子了。”壮汉不长心眼地感叹。

    宋聿不动声色地听着。

    “他们那一家天天鸡飞狗跳,一家人能有那闲工夫瞎闹腾,还不是靠许金和许良伺候他们,”壮汉想起什么似的哈哈大笑,“许老头整天在院里骂婆娘做饭难吃,他媳妇做饭难吃又不是一天两天了!”

    宋聿心头复杂,许金那双手,就是这么被磋磨出来的。

    他背着半背篓黑泥走到村口,正碰上许金慌忙往这边跑。

    “相公!鸭蛋我收齐了!”少年喊道。

    宋聿笑着:“不在家里等我,这么着急地跑出来干什么?”

    “相公,我来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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