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阅读的是
老书摊文学www.laoshutan.com提供的《论清冷男高和猛男老大的适配性》 100-110(第5/8页)
结实实的与他贴在一起。
“……!”
感受到身前的热度,余凛之霎时僵住,一动也不敢动,连呼吸都屏住了。
……这算什么?他老大给他的投怀送抱机会?
刚刚撞到的鼻尖只是微微泛红,他现在可是整个脸都埋在赢决胸肌里了,整个头连着脖子都热得不行,不用想他也知道自己脸得有多红。
偏偏他嗅着赢决身上淡淡的肥皂味和木质香,没骨气的身子软了一大半,手还悬在赢决身体两边抬着,怎么也提不起精神说服自己挪开。
赢决人也是麻的。他手还放在少年腰侧僵的不知该不该拿走,二人之间他一向是体温偏高的那一个,此刻却觉得那一小片皮肤即使隔着布料也热的惊人,滚烫得他手指瑟缩,心脏狂跳。
少年鼻梁高挺,膈在胸肌上存在感颇强,他其实还有些担心余凛之的鼻子有没有被撞疼,但小孩现在就在他怀里,乖乖的在这里,身上的冷香不断往他鼻尖下飘,熏得他脑袋都木了,话哽在喉咙里,压在舌头下面,无论如何都说不出来了,现在这个情景让他张不开嘴。理智只告诉他什么都不应该说,什么都别做。
……却没有告诉他该如何摆脱现状。
他们这段时间“不经意”“不该有”的接触实在太多,赢决心知肚明这不能、至少不能完全怪余凛之,他也有份。
两个人之间但凡有一个是清醒的,这种“意外”都会被及时止损,根本不会碰撞出这样大的骇浪。
或者说,作为“长者”,拥有这种身份的他,占据的主动权要更多,他做错的事,也更多。
他不应该这样做。
小孩也不该。
这是错的。
……这是错的。
赢决垂下眼睫,冷静的想着,灼热的温度渐渐冷却下来,直到他重新掌握身体的使用权。
手指似乎眷恋的抚过腰际衣摆,与其隔着一小段距离,极轻微的摩挲了一下。
他最终收回了手。
又万分克制的放在少年肩头,轻轻的把他推开了。
余凛之闷了一脸绯红,晕乎乎的抬头,只见到了面色如常的老大,带着责怪敲了一下他的额头:“冒冒失失的,下次小心点。”
“我……”
他蹙眉,隐约感觉有什么不对劲,嘴唇嗫嚅两下,想说什么,手抬起下意识想去抓住身前人衣摆。
……但他指尖落了空。
赢决转身走了,只丢下了一句话,“老人家还在里面睡觉呢,出来干活。”
少年长睫忽闪两下,鼻尖似乎残存令他不舍的气味,方才身前的温度仿佛烙在了身上,灼热得忽略不掉。
其实只有三十几秒而已。
他垂眸,意味不明的想。
那段在感官上被不断拉长的“亲密接触”,那段他曾清晰的听到过对方如震鼓般心跳的记忆,只维持了三十四秒。
怎么……才仅仅三十四秒。
我确定你也对我心动的时刻。
【📢作者有话说】
第一次这么着急人成年QAQ
第107章 苦味
赢决想自己独处一会儿, 余凛之就能从他的脸上读出这种意思,默然了几分钟后, 还是安静的回到房间里去了。
空气静了下来,赢决才终于能够好好的思考这段时间以来的事情。
……他变了。
不光是季愿声对他说的那些,他何尝察觉不到自己的变化?不过是一直不愿承认罢了。
若是承认……就相当于,叫他去直视自己这种见不得光的,错误的感情,他不该任由它产生发酵, 可偏偏又不愿去正视掐灭它,这更是错。
旁人说他这辈子做的全是混事,可他以前一直觉得自己没做过什么错事,现在却突然理解了以前指责他的那些人的心情。
你他妈就是个混球。
赢决把面前的一杯水一口闷完,神情阴沉的在心底骂自己。
难道小孩情窦初开误将依赖的情愫认成了喜欢,你就也要对等回报过去吗?你不是孩子了,你比他大六岁, 他还不懂事,你也不懂事吗?
……仗着无人在乎,你一直肆无忌惮的生活, 如今也要由着自己的心意来,不管不顾的把一个眼看着有大好前途的孩子拐上自己这条弯路吗?
你要带坏他吗?
这个想法一冒出来, 他的手倏而收紧,握着玻璃杯壁的手指用力到泛白,眼底蔓上沉色。
带坏。
是。
他根本不是什么所谓成熟成功事业有成的成年人,他小时候不学无术,长大了也一样是个混混, 就连只是想护着余凛之不受伤害, 也会给他带来更大的风险。
他从来做不了谁的捷径, 谁的靠山,余凛之跟着他走,不是走进死胡同,就是跟着他走很长很长的一条弯路。
他怎么能舍得。
怎么能忍心呢。
小孩已经那么让人心疼了。
他不能那么做。
赢决深呼一口气,又缓慢的将这口气吐出来,像是要把胸腔内积压着的浊气尽数发泄出来。英挺的眉眼压下肃然起来,强制自己摒弃本就不该存在的心思。
像季愿声说的那样,冷处理,是最好的做法。
余凛之现在高二,假期就忙成这样,到了高三一定会更忙,他会尽可能的在少年羽翼未丰之时提供一个相对安定的环境,让他能好好学习。那段时间会过得很快,余凛之会上一个好大学,离开南城,去往更广阔的天地,认识到更多的人。
……然后,自然而然的遗忘他。
也可能余凛之不会忘记他,他是个好孩子,会懂得知恩图报。天赋异禀这种类型的人赢决以前见得不多,但余凛之一出现,仿佛就能成为这个词的具象化表达,没什么大的意外出现,任何人都不会怀疑他日后的作为。
他以后也会遇见各色各样的人,他们和他这种人不一样,会很优秀、家世很好、性格很好、头脑也出色。余凛之那么好,又聪明,长得又好看,没有几个人会不喜欢他。那些人里,就会有足以与他并肩的朋友和……足以与他相配的伴侣。
而赢决没什么所求,小孩想起他很好,功成名就后来看看他,请他吃一两顿饭,就算忘了他也没关系。
他不是什么精明的商人,没办法事事都在利益价值上做个衡量。这也是他不回路家的一个原因,他没办法所有事先以理智与金钱为先,做出桩桩件件都稳赚不赔的生意,成为不了什么狗屁继承人。
自由与肆意从出生那刻就刻在他脊梁深处的骨髓里,鼓动着似乎永不熄灭的灵魂一次次颤动着疯狂,他从来只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付出代价也无所谓,毫无回报也无所谓,被人遗忘也无所谓。
他要余凛之走高一点,再高一点,高到有一天连他也需要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请收藏老书摊文学 laoshutan.com 努力为你分享更多好看的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