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英美]黑客哥谭生存手记: 6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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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背,后者则把手机握得紧紧的。

    布鲁斯的面色和以往没什么区别,但提姆敏锐地察觉到他眉心那道褶皱比以往深一点。

    诊所的门被推开了。

    坐在离门最近位置的提姆下意识抬起头。

    门口站着一个人。

    气喘吁吁,头发乱糟糟的,身上只穿着一件单薄的夏装,衣服也皱巴巴的,鞋底还沾着泥,是哥谭最底层流浪汉看了都不屑于抢劫的类型。

    她背着一个塞得满满当当的行李包,头发上还夹杂着某种植物的叶片。

    提姆花了几秒时间来确定那是某种热亚马逊丛林植物的叶子,换而言之,也就是绝对不会出现在哥谭的物种。

    接下来的几秒,被他用来处理这堪比炸弹般,将他大脑搅得一塌糊涂的信息。

    他以为自己应该愣了很久,但实际上,身体在眼睛接收到这个画面时立马自发行动起来。

    提姆豁然起身。

    他两三步冲了过去,一把将来人摁进怀里。

    卡莉在他的怀里发出闷闷的抗议声:“我要被闷死了!”

    提姆却没有松手,他反而收紧手臂,更加用力地加深这个拥抱。他将脑袋埋进对方的颈窝,那已经长到肩膀的红发扫在脸颊边,有点痒,发间还混杂着植物汁液的气息。

    他深吸一口气,只是小声道:“……欢迎回来。”——

    作者有话说:生死时速赶上了!今天将近十点才到家所以更新晚了。

    嘴硬小提日记(不是)

    第63章 送伴手礼的速度要快

    1

    你花了点时间才把自己从提姆的怀里拔出来。

    绝对不是因为你舍不得这个拥抱。

    好吧,也许确实有那么一点。毕竟现在才初春,你只穿了一件夏装,而他的怀里真的很暖和。

    更多的原因是因为他实在抱得太紧了。

    你顶着诊所里其他人那种“心照不宣”的微笑,假装若无其事地和他们一一打过招呼后,拉着提姆在距离诊室最近的等候椅上坐下。

    把背包扔在旁边的椅子上,你靠进椅背中,看了看还关着的的诊室门,凑到提姆耳边小声发问:“我没来晚吧?”

    他同样压低声音回答:“没有,应该还要十几分钟。”

    你终于松了一口气。

    你这么着急赶回来就是为了这件事。

    两天前,你还在亚马逊丛林里的某个偏僻到鸟不拉屎的地方野外求生。

    你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出现在那里,真要追溯原因的话,一切都要从摇转盘决定机票目的地那件事说起。

    总之,当你背着只路过不走的非要在你背包上歇脚的鹦鹉,深一脚浅一脚地离开湿润的土地,刚踩上人类智慧的结晶——水泥土时,一堆积攒的消息从手机里蹦出来。

    你第一眼看到的就是莱斯利医生的留言:【样本A-001的研究有了进展,有时间的话可以回来一趟。】

    鹦鹉惊得落下几根羽毛,而你当即启程返回人类社会。

    在离开哥谭前,莱斯利医生曾联系过你一次,她大概率是从蝙蝠侠那边得知了一点事情,所以来确认你是否还需要对那个药剂进行研究。

    琥珀金不是什么好东西。

    研究它的猫头鹰法庭更不是东西。

    但这和样本A-001无关,药剂本身是没有好坏之分的。

    你最开始截获它的时候,也并不清楚这么小小两支药剂会牵扯到这么多的事情里,只是单纯地冲着药剂本身的作用去的。

    为了另一根同父母死亡这件事一起扎在心底的刺。

    不良于行并没有影响芭芭拉,哪怕坐在轮椅上,她依旧比这个城市至少百分之九十多的人坚韧优秀。

    但如果有任何可能让她重新站起来,你都绝不会放过那个可能性。

    所以当艾登给你发来样本A-001的情报时,你没有任何犹豫。

    但老实讲,你从未想过研究成果会出得这么快,哪怕后面得知了蝙蝠侠最终也介入了这个研究。

    唉,你早该知道的,在哥谭市就没有蝙蝠侠不知道的秘密。

    你们简直就像身处蝙蝠侠家的后花园,虽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种说法确实没问题。

    蝙蝠侠带来了某些你不了解的高科技,让原本可能需要至少好几年的研究被压缩到了几个月。

    总之,你用自己最快的速度回到了哥谭。

    中途因为换乘时间过长和亚马逊丛林尚处于原始范围的基础建设,你甚至走了一些偷渡路线。

    回头还得骇入后台补上自己的入境记录。

    诊所里开着中央空调,暖气驱散你身上的寒意,喝完一杯提姆端来的热水后,你才发现他的目光落在你的头顶。

    你下意识抬手摸摸自己的头发:“怎么了?

    确实有点乱,但是考虑到你之前一直待在丛林里,没把自己折腾成野人模样都算不错了,应该还没到需要他行注目礼的地步吧?

    而且他刚才不是已经帮忙把树叶摘了下来吗?

    提姆眨眨眼,用手点了点自己脑袋对应的位置:“你头发上还有点东西。”

    你顺着他的示意摸过去,摘下来一根火红的羽毛。

    怪不得提姆也没第一时间发现。

    你回忆了一下自己的行程。

    出丛林——借来一辆摩托车开去码头——搭上好心人的“免费”船只穿越边境线——转机三次——落地哥谭后零元购一辆车赶过来。

    好吧。

    看来应该是那只鹦鹉落在你头发上的羽毛。

    “伸手。”你说。

    提姆不明所以,疑惑地伸出一只手,像是听到指令的边牧决定配合人类的想法。

    你将那片羽毛郑重其事地放进他的手心。

    语气很是真诚:“给你的伴手礼。”

    提姆低头看着手心那片只有半个巴掌大的羽毛。

    他沉默了几秒。

    “……半年没见。”他的表情有点复杂,“你给我的伴手礼就是这个?”

    你睁大眼睛,震惊得像是听到有人质疑你的黑客水平:“怎么,你还不满意?”

    “我当然不是这个意思,我——”

    “好吧好吧。”你打断他,叹口气,做出一副大发慈悲的模样。“既然你这么贪心,那我再给你点别的。”

    “什么?”

    “把另一只手也伸出来。”

    提姆盯着你看了三秒,目光又挪到你右手握着的那个纸杯上,似乎在思考你是不是打算把那个杯子也塞给他。

    但他还是伸出了左手。

    你表情严肃得像是在举行加冕仪式,慢慢地、郑重地把自己的手搭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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