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郎有喜[种田]_观君子【完结+番外】: 第16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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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暂定三日,叫多些汉子先仔细搜罗。三日后若找不到,人只能少些,最多十日,十日找不到……”里正又盯着文氏。

    文氏:“那便不找了。”

    杏叶皱眉,“十日太长。”

    程仲肩膀抵着自家夫郎,垂眸看着他握成拳的手,忍不住趁人不注意,轻轻勾了下他手指。

    细嫩,纤长,被捏得有些红了。跟藕尖似的,真漂亮。

    程仲:“照我家夫郎所说,后山的李子要不了十日就得摘。我要是上山了,后头李子怎么办?”

    里正:“要是你来不及,我叫人帮你摘。”

    不仅摘费事儿,卖也麻烦呢。

    可总归是要去的,人命关天。

    只去之前什么都得安排妥当,后续便是程仲跟里正几个商量。冯氏也得出人,所以这个还是要冯善宗来安排。

    不一会儿人选好,文氏回去准备口粮,其余人明日一早上山。

    他们村去的一共十六人,其他村里正就没打算安排。

    因为包口粮这事儿,文氏还真吃不消。

    她家只她一个妇人操持,有点粮食就省吃俭用,给村里这些汉子已经是极限。于桃倒应该有银子,但他拿不拿出来就是他们于家人自个儿商量了。

    反正山外围昨儿个几个村的人已经找遍了,深山只有猎户带着他们才敢去,其他人去了也无用。

    里正还叫上了另一个猎户,两人一人带一半的人,分两条路线上山找。

    程家。

    杏叶回来就往灶房里钻。

    程仲看哥儿走得缓慢,索性将人一抱。

    杏叶坐在他手臂上,不适地动了动。青天白日的,见汉子不放他下来,杏叶轻轻踢了一下他。

    程仲握住哥儿脚腕,指腹压着,忍不住细细地磨。

    夫郎与自个儿不同,衣裳底下没有哪处的皮肉不细腻。踝骨处也生得秀气,轻轻一揉就泛起薄薄的红。

    “夫郎歇会儿,我去做饭。”

    杏叶躲不开,索性靠着他,手摸着汉子下巴那一晚上又冒出些的胡子,有些闷闷不乐。

    “回来胡子都没来得及刮呢,又得上山了。”

    进了山轻易不会下来,深山路远,来回都麻烦。

    程仲额头抵着他,也笑不出来了。

    他眼色发沉。

    那人死了就罢了,要是活着,定叫他尝尝拳头的滋味儿。

    不过夫夫俩再怎么不舍,第二天一早,程仲依旧出发了。

    杏叶赶着早给他蒸了些馒头包子。夏日不禁放,但汉子自回来这一日也没来得及做好吃的,只能用这个先解解馋。

    程仲催促着杏叶回去补觉,就带着七个汉子进山。

    靠他们县城这片山绵延数里,另一队自东向西,从县城那边找过来。他们则自西向东,往县那边找去。

    进山到歇脚的木屋都要许久,程仲让汉子们在木屋修整,吃过午饭,随后就带上些吃的喝的出发。

    深山里树林阴翳,一入山中,仿佛从白日进入黑夜。

    程仲后头七个汉子越走越觉阴冷,那树影幢幢,总感觉有什么东西从其中飘过。

    再看着前头如履平地,没半分畏惧的程仲,就算以前对他颇有微词,但现在也有些佩服。

    这猎户果然不是那么好当的。

    可这么大的山,找人岂是好找的。

    一路上蛇从脚背上蹿过,几个汉子虽都是选的胆大的,也不免后背发麻。

    再看那脑袋大的老虎爪印,石缝藏着的胳膊粗的蛇蜕,到处跑的大蜘蛛,蝎子,蜈蚣……还有跟在身后的狼。

    汉子们两股战战,只恨当时为什么要上来。

    可来都来了,这会儿说回去太孬。他们就这样忍着,由程仲带着路,在山里找了整整三日。

    山洞中,众人生起了火。

    七个壮汉此刻衣服破碎,头发凌乱,两眼藏着惊惧,跟路边乞丐没什么区别。

    “娘的!老子不找了!”一汉子将手上的席子往地上一扔,直接躺下去。

    “谁想找?”

    他们都不是猎户,整整三日在山中跟野人似的,喝溪水,吃干饼子,还时不时受个惊吓。

    睡觉的时候那狼嚎就感觉在身边!他们从没觉得离这些吃人的东西这么近。

    就刚刚,他们还见着一个。

    这会儿程仲出去了,几个汉子抱怨的抱怨,劝慰的劝慰,一时乱作一团。

    程仲在林子里走了会儿,见小狼从树丛里出来。

    这是以前家里养的那只。

    小狼已经长成大郎,背毛发灰,眼睛幽绿,就是洞里那些人说的跟着他们的那只。

    程仲看着它道:“别跟着了,回族群去。我不会叫他们去打扰你们。”

    小狼很有灵性,闻言只停在原地,轻微晃动尾巴。

    程仲看虎头从灌丛里钻出来,小狼立即扑上去,两个身子贴着身子,又跑进林中。

    小狼是来找虎头玩儿的。

    后头,上山来的汉子熬过里正说的那三日,又待了两日,连干粮都没了。

    实在难过,便陆陆续续走了。

    程仲叫虎头带着他们下山。

    入了夜,星空与林中的萤火相映,明日又是一个大晴天。

    程仲点了下落在衣服上的萤火虫,见它闪着微光徐徐飞走,有些失神。

    夫郎该是喜欢这个。

    这会儿,程仲身边就只剩下一个冯石头。

    他们找到了一处破旧的木屋安顿。

    冯石头掏着火堆里的土豆,掰开了看着熟了,挑了几个递给程仲。

    程仲将手上烤熟的鱼分了他一条,道:“他们都走了,你不打算走?”

    冯石头没心没肺笑道:“我走了,你一个人没个伴儿。反正你在我又不怕,就当见识见识了。”

    程仲忽的一声:“怕是悬了。”

    冯石头笑容一顿,“万一那边找到了呢?”

    程仲:“有那么好找就成了。”

    程仲倒无所谓,反正找够了十日已经是仁至义尽。他现在愁的是家里的事儿。

    连续几日太阳,后山的李子很快就熟了。

    现在要赶紧摘,有里正保证他倒不怕这个,问题是摘了就靠他夫郎如何卖出去。

    那李子如今也是家里的收入来源,他家夫郎定舍不得贱卖。李子价贵,镇上买的人少,多半还是要拉去县里。

    杏叶一个人,他不放心。

    兴许姨母会帮着,但总归自己跟着要好些。

    程仲着急,但面上不显。

    *

    山下,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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