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落难公子的婚后日常: 1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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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情不自禁笑出声了,眸底比阳光还要暖和。

    第109章 晦暗

    回去的路上,两人漫步在朝阳下,一高一矮的影子被金灿灿的光线拉得颀长,短短一个早上,长的像做了一天的事情。

    郑爱娥没来过新乡,周围的一切都让她新奇,杨柳拂堤岸,曲水绕桃红,是一种秀丽婉约的风格,类似于上辈子江南一带的风光。

    不过她上辈子死的早,没去过江南,只是通过网络媒体或者书籍了解过。

    马车就在前头,邺良却顿住脚步,侧头问:“怎么了?”敏锐地察觉到旁边人的低落。

    郑爱娥扬起眉笑笑,“只是想起一些过去的事,有点伤怀。”主动牵起他的手,“我们快快回家去吧,好饿。”

    他调侃:“一向没心没肺的懒鬼,竟也会伤怀吗?”话中半开玩笑,落在她身上的目光却映出几分担忧。

    郑爱娥不觉得有什么,戳了他一下,“是人就会有七情六欲,我自然也有难过的时候。你难道没有吗?”只是过去那些事情,已经离她很远了。

    邺良不知道她如何总能坦言自己的脆弱无助的时刻,但他很喜欢这样简单的纯粹的她,相处起来总是轻快的,仿佛忘却了所有烦恼。

    他迎着光,眯起眼也道:“我当然也会难过,而且还很多。”视线落在两人交叠的手上,“只是那样难过的时刻,少了很多,以后也会越来越少。”

    “小娥你呢?”

    郑爱娥:“我也是。”现代便利,却没有她想要拥有的东西,她除了最初的不适应,每一天都无比庆幸上天给了她第二次生命。

    她忽地想到什么,噗嗤笑出来,揶揄看他:“你小时候是不是经常躲在被子里哭啊?”心思这样敏感,岂不是随随便便就能被人欺负哭。

    哭泣流泪总是没有男子气概,是弱者是无能者的表现,邺良以往总是不屑,可或许现在的氛围太静谧太温柔,他浑身放松下来,“只是八九岁的时候管教弟弟妹妹不当,被大父责打,晚上很难过哭了。”

    他郑重地说,“从那之后,我就再也没有犯过错。”尾音上扬,看着她的眼睛略带有一丝骄傲。

    郑爱娥却有些心疼,没教好弟弟妹妹被罚了?可他那时候也还是个孩子啊,摸了摸他的眼角,“这么小就要承担大人的责任,你一定很辛苦吧。”

    眼角的触感温热细腻,像棉花一样柔软,他一直以来都是家族的希望,所有人都盼着他努力一点,再优秀一点,爬得再高一点,这样邺氏就能兴旺了,卫国就能更强大了。

    可从来没有一个人,跟他说过一句‘你一定很辛苦吧。’

    单手按在她触及眼角的手上,清风徐徐,日光大盛,一切美好的不像话,他却喉间发涩:“小娥,你敢不敢再多爱我一点。”

    郑爱娥定定看着他,“我敢。”

    邺良哑声道:“好。”此时此刻,他无比想要拥抱她,可更舍不得离开这双坚定认真的眼睛。

    一旦离开,好像他的世界都会失去所有温度。

    他注视着她,迫切地想要永远留住这刻的瞬间,想要永远拥有她的爱意,这叫他的大脑失去了理性的判断。

    不知多了多久,他才牵着妻子上了马车,行走间多了几分不知所措,马车缓缓行驶,他袖中的手紧了又松,松了又紧。

    他无比清楚,他拥有的许多东西,金钱名利地位,都不是小娥想要的,她纯粹地像一只透明的蝴蝶,他只想稍不注意,就会悄悄不见。

    这种感觉叫他惶恐起来,他该怎么永远留住她?

    话音平静,“小娥,你有什么特别想要的吗?”可他的掌心却攥了一圈热汗。

    郑爱娥正在看外头的风景,闻言回头,露齿一笑:“我现在只想吃饭。”笑容甜美,比春日里的花儿还要俏丽。

    邺良的心却一下子安定了,紧了紧她的手,“马上就到了。”

    唇边勾出浅浅的弧度,他知道怎么留住她了。

    ……

    邺府的厨娘手艺超群,摸清郑爱娥的喜好,就布置了一大桌的好菜,还温了一壶热酒,方便夫妻二人小酌两杯。

    妻子不挑食但口味偏重,邺良跟着她吃,都习惯不少。

    给她夹了筷子菜,“这是芚菜,旁的地方没有的,只有新乡附近有,是你喜爱的风味。”

    郑爱娥觉得她今天真的太幸福了,见了一大堆臭小子的家人,路上风光好好看,菜也好好吃,碗里垒成小山,而她大口大口吃,越吃越开心。

    邺良脸上温柔似水,倒了半杯热酒,推到她面前,“也尝尝这个,甘美醇香,不怎么辣,就后劲大。”

    郑爱娥捧起碗盏小口小口啄饮,味道真的很不错。

    他垂下眸,忽然问起:“你觉得稷王如何?”

    她舔舔湿润的红唇,放下碗盏,“怎么突然问起他了。”她跟李粟相处得时候少,知道的也少。

    拿碗盏碰碰他的手,大眼睛亮晶晶:“再来一杯,再来一杯。”

    竟还是个小酒鬼。他轻笑一声,提起酒器在她面前又倒半杯,“不可多饮,你会醉的。”

    又道:“稷王千里迢迢从临丹来找我,就是不堪受赵国以及鄢国旧部骚扰,意图结盟。我问你,就是想知道你对他是好是坏,能否合作?”

    “稷王久居行宫,只是一直再等我的答复。若确定下来,我们将一致围赵。”

    郑爱娥小脸酡红,是有些醉了,“你问我的想法?”她双手捧着碗盏,像只呆滞懵然的仓鼠一般。

    “我对李老三的看法,都基于他是小娟的儿子。”这确实是件大事,她认真想了想,“在小娟的三个儿子当中,只有他最先找到小娟,似乎是最重情义那个,但在危机来临的时候,还是会抛下小娟。人知进退,出身乡野但很有王者风度,在行宫给予小娟至高无上的权柄,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对小娟很孝顺,但如果有巨大的风险,他还是会对小娟不管不顾,拒之门外。”

    郑爱娥评价李粟:“他是一个自我至上的人。”

    他笑笑:“你的话很中肯。”也给自己倒了杯酒细细啄饮,没问她李粟适不适合合作,那是在转嫁风险。

    新乡的酒好久没有喝过了,跟记忆中的一模一样,清冽甘甜,醇香浓郁,只是记忆中的人全都不在了。

    昔日繁荣鼎盛的邺府,如今寂静冷清,没有什么人气。

    他忍不住又给自己倒酒,半路被人拦住,还一把夺了酒器,“还不让我多喝,我看你才想多喝。”

    他看着她,平静垂下眸子,挺直的脊背却霎时间塌了下去,有些哽咽:“小娥,你是我唯一的亲人了。”

    郑爱娥将酒器放在一边,去抱他,像哄小孩子一样:“别哭别哭。”在他眼角亲了亲,吻走咸涩的湿意,“还好意思跟我炫耀你有多厉害,爱哭鬼。”

    “我没有哭。”他偏过头,倔犟否认。

    她哄道:“好好好你没哭,只是屋里漏雨了,我刚刚亲到了雨水,好了吧?”

    他扑哧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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