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校发老公吗?: 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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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被束缚住了双手,他立刻就皱起了眉毛挣动起来:“好坏!你跟我前夫哥一样坏!”

    “不,我比他更坏。”

    这一次芬里斯没再有意压低嗓音,这句话讲得一清二楚,足够阮屿听清。

    却又不给阮屿分毫反应时间,话落时芬里斯已经把阮屿从浴缸里抱了出来,用大浴巾裹着就出了浴室。

    其实浴室同样是个好地方,不过芬里斯并不准备把这里当作第一站。

    更何况浴室空间太小,不太方便他做些更过分的事情。

    怀里阮屿很快发现这时候骂人根本没用,就又乖觉服起软来,他还往下滴着水珠的湿漉漉发丝就蹭在芬里斯颈窝,阮屿愈发软了嗓音撒娇:“帅哥你行行好叭!我现在这样好难受的…拜托拜托你哦!”

    手腕磨得难受。

    更被憋得难受,迫切渴望得到安抚。

    可芬里斯却很冷酷道:“刚刚让你玩了很久,现在也该轮到我了。”

    最后话音落下,芬里斯已经把阮屿放在了松软大床上。

    阮屿此刻浑身不着寸缕,脸颊被水蒸气亦或欲-望熏染得绯红,两只手腕还被用领带束缚在了身后,甚至已经磨出了淡淡红痕的可怜又诱人模样展露无遗。

    仿若献给狮王的礼物。

    仅仅只是这样看着,芬里斯眼眸都近乎神经质般轻颤起来,眸底热意如有实质般,仿佛能将阮屿烧灼,融化。

    阮屿本就娇气爱哭,喝醉了时尤甚,见自己骂人没用讨饶也没用,阮屿漂亮眼眶里立刻就又蓄起了一包包小猫泪,他又开始控诉芬里斯:“坏人,混蛋!你没有我前夫哥好,我跟他讲拜托拜托的时候他都会放过我的!”

    “他太心软,才会让不听话的小猫逃跑。”

    芬里斯沉声讲了这句,也并不在意小醉猫阮屿此时是否听得明白,已经抬手从床头柜上拿过了一个礼盒——

    是他在飞机上时买的,早已让人提前送来了酒店。

    不过打开盒盖前,垂眼看着阮屿茫然眨了眨大眼睛,珍珠般的晶透眼泪就从眼眶里滚落出来,芬里斯还是低叹一声,俯身靠近吻去了阮屿脸颊上的泪痕,哄他一句:“今天不用碰到它,我也能让你舒服。”

    下一秒,芬里斯便不再迟疑将盒盖打开,露出里面安静躺着的两样东西——

    一支毛笔,还有,一件大红色有刺绣的,像给小宝宝穿的那种,肚兜…

    如斯恶劣,芬里斯确实在看到中国竟有这样一种服饰的时候,就难以克制在脑海里幻想起了阮屿穿上它的模样。

    抬手将那件肚兜,或者该说是那轻飘飘一块绸布从礼盒里取出来,芬里斯轻而易举便将它戴在了阮屿身前,并在阮屿身后系好了那条细细绸带。

    阮屿还迷茫不知芬里斯给自己身上戴了个什么东西,正低头去看,就被芬里斯带着变换了方向与姿势。

    阮屿的柔韧性实在很好,力气又那么小,在芬里斯面前就当真像个布偶娃娃一样,仿佛任由芬里斯摆弄赏玩。

    等他再一抬眼时,发现自己竟正正面对着一面镜子。

    镜子让他此时模样一览无余——

    阮屿终于发现了自己身上戴的东西,竟然是一件肚兜!

    饶是尚在酒醉中,阮屿竟都本能里生出了羞耻。

    这种只有三岁内的小孩才会穿的东西,现在却穿在了自己身上,这简直比什么都不穿还要更羞耻!

    芬里斯却已经看得快要——爆炸了。

    饶是早已在脑海里幻想过,可等阮屿真正穿上的这一刻,这幅画面还是过分强烈撞击着芬里斯的眼球。

    阮屿很瘦,芬里斯故意买了儿童款。

    但阮屿再瘦也是个成年人,有成年人的骨骼与身高。

    因此这样的肚兜穿在小孩身上是可爱,穿在阮屿身上,却又纯然是另一番香艳模样。

    细细红绳从阮屿脖颈向后延伸,他奶白色的单薄胸膛,如艺术品般精雕细琢出的锁骨以及过分流畅优美的肩颈线条都一览无余。

    小小一方红布只能堪堪遮到阮屿的肚脐,流苏之下那把盈盈细腰若隐若现,别有风情。

    阮屿皮肤太白,整个人就像一尊不染尘埃的白瓷,可眼下这小小一方红布却成了他全身上下唯一一抹艳色,如同白瓷上绽放的牡丹,让他在清纯娇憨间,平生一股昳丽媚态。

    更遑论阮屿此时被摆出的姿势——

    双腿分开跪坐在镜前,后脊与腰臀弧度愈显曼妙。

    仿若诱人采撷。

    芬里斯全身肌肉早已绷到了极致,长期关押在心底的野兽在此刻更是已经蓄势待发。

    他看得近乎入了迷,不知过去多久才自薄唇间吐出一句低喃:“太漂亮了,宝宝,你是我在这个世界上见过的,最漂亮的珍宝。”

    可阮屿早已羞耻到了极点,却又因为手腕被束缚着,连给自己脱下来都做不到,于是只能紧紧闭起眼睛掩耳盗铃装鸵鸟。

    越被夸,越羞耻。

    越羞耻,却也…越精神。

    甚至已经隐约冒出了星点晶透。

    芬里斯注意到了,就沉哑笑了一声,又略微加重了语气命令阮屿:“宝宝,睁开眼睛,看一看自己现在有多漂亮。”

    知道阮屿不会乖乖听话,芬里斯又施施然补上后半句:“听话,我才会让你舒服。”

    阮屿这下不得不忍着羞耻睁开了眼睛,他耳尖与一整张小脸都早已被染上绯色,被泪水沾湿的睫毛簌簌轻颤着,像振翅欲飞的蝴蝶。

    阮屿以为这样已经够过分了。

    却不想下一秒,后脊竟就又落下一道湿凉而又软滑触感。

    阮屿的第一反应还以为是身后人在亲吻他的后背,可下一瞬便透过镜子看到了——

    身后帅哥手里,竟握着一支毛笔!

    这也是芬里斯想起中国有毛笔这样东西时,就立刻想要做的事情了。

    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美国人,芬里斯当然用不习惯毛笔,但这并不妨碍什么。

    此时此刻,他的毛笔有模有样般蘸起一旁玻璃罐里的…草莓果酱。

    笔尖落在阮屿过分白皙而又光洁无瑕的后背肌肤上,第一笔起至那嶙峋瘦削的蝴蝶骨,第二笔又缓缓下拉…

    再蘸,再落笔。

    如此反复,每一笔落下时都激起阮屿后背肌肤的一小片涟漪。

    亦激得阮屿整个人都克制不住微微发颤。

    “唔…”阮屿自唇缝间溢出嘤咛,“好痒…”

    酥麻痒意顷刻通往四肢百骸,阮屿腿软得近乎要跪坐不住了。

    而芬里斯恰在此时停了笔。

    阮屿看不到,自己后背上原本一片光洁的肌肤上,此时此刻已经多出了一个硕大签名——

    Fenris.

    笔锋堪称狂野,铺满阮屿整个后背,如同给他打下的专属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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