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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书摊文学www.laoshutan.com提供的《[综英美]德雷克同学睡了吗?》 30-40(第10/29页)
尔特的失落因为提摩西主动涨房租而消失一空,他报出一个账号。
提摩西知道这个账号,是翻译网某个情书翻译大师的绑定账号。于是他从自己无数的银行账户里,挑选出一个没有网上转账记录的账户,交出他人生的第一笔房租——虽然红罗宾查案子的时候也会需要临时落脚点,但短期都是住酒店或旅馆,长期则是直接买房。这确实是他第一次租房。
柯尔特认认真真起草租房合同,打印一式两份签字,然后小心收好,看了看时间:“早餐你想吃什么?快七点了,你早上第一节有课,来不及做牛排,煎蛋和玉米可以吗?”
他刚好煮了一锅玉米。这个季节的甜玉米正新鲜,只是水煮就很好吃。
“我不挑食。”提摩西又想笑了,这种充满生活气息的相处方式,对他来说很特别。
当然,提摩西并不缺家人,韦恩家也不像外人想象的那样冰冷无爱。他的父亲和爷爷很爱他,兄弟姐妹们也是。达米安可能是例外,但那不重要,反正他也不怎么爱达米安。
阿福通常根据他们的身体状况来提供营养餐点,只有想要奖励某个人时,才会询问他们想吃什么。他们也可以跟阿福点餐,只要不是垃圾食品,阿福都会满足。但家里的人太多了,阿福照顾大家已经很辛苦,除了达米安,大家都默契地不挑食。
达米安的挑食,也不过是只吃素。
提摩西整理好书包,到厨房帮忙:“房东先生,我能做什么?”
“把它们拿出来,小心烫。”柯尔特指了指旁边已经关了火,正闷在锅里的玉米。等他拌好蔬菜沙拉,端着四个煎蛋出来,看到提摩西正用餐刀把玉米一粒粒削到碗里。
玉米不是抓着就能啃的吗?
柯尔特不理解,但选择尊重。也许把玉米粒削下来,用勺子吃,是韦恩少总的仪式感。就像上流社会吃的米其林,精致量少,一调羹玉米粒也算一盘菜。
提摩西把好不容易削出来的一碗玉米粒递给柯尔特。
柯尔特摇头推回去,拿起一根玉米棒子咬了口,给蹲在电视遥控上的鸟球球喂健康鸟食。
鸟不爱吃。
鸟滚到提摩西手边蹭玉米粒吃。
“玉米是轻食,吃一点应该没关系。”提摩西帮小红鸟说话。
北美红雀的食谱里确实有玉米,而且生玉米更适合鸟胃。柯尔特拿出一根没煮的嫩玉米,剥了外壳,放到遥控器旁边,让鸟自己啄着吃,顺便锻炼脖子和嘴喙。
……
同一个屋檐下的生活正式开启。
柯尔特习惯家里多了一个人。鸟球球有了新的监督者,监督者也没放过柯尔特。
提摩西的运动量很大,每天完成他的体能锻炼,还要拉着柯尔特活动一小时。从篮球,到乒乓球、羽毛球,还有足球,都是需要搭档才能玩的游戏。
对提摩西来说,这是放松。对柯尔特来说,则是脚踏实地,找回身体控制权的过程。
锻炼身体比锻炼精神力要辛苦。
柯尔特每次运动完,都像气球一样飘在低空,在提摩西耳边循环播放“学习小组只是为了锻炼精神力微操,幽灵不需要体能锻炼”。
但每次快到运动时间,提摩西还没有叫,柯尔特就主动换上运动服。如果提摩西还在忙,他也不催,只是包办提摩西需要写的作业、保养红罗宾摩托,让提摩西能快点抽出时间一起运动。
提摩西从未让柯尔特的期望落空,甚至制作了一个表格,记录柯尔特的每一个进步。
柯尔特每进一个球,或赢了一分,提摩西就会跳起来笑着跟他击掌、碰拳,并拥抱庆祝。
鸟球球也在进步,并学会离家出走。
鸟蹭提摩西的车去韦恩庄园找达米安,控诉柯尔特逼鸟锻炼。达米安比柯尔特还严格,虽然允许鸟吃葵花籽、玩平板,但玩的是数学游戏,葵花籽也要用捉虫来换。
鸟球球继续蹭提摩西的车,灰溜溜地回家。然后被扣了所有电视时间,无聊得只能在院子里跟鸟打架。运动是有用的,鸟球球的动作越来越灵活,赢的次数也越来越多。
鸟开始爱上打架。
话说回来,提摩西像只搬家的蚂蚁,今天拿个行李箱,明天提一个旅行袋,用私人物品一点点入侵柯尔特的世界。等柯尔特反应过来,家里除了地下室,已经遍布提摩西的痕迹,随处可见监控器、鞋子、签字笔、领带、袖扣、多米诺眼罩、红罗宾手套……
次卧变得温馨又热闹。
提摩西换了新床垫,顺便帮柯尔特也换了。几十万的床垫睡起来确实更舒服。作为前失眠星人,提摩西推荐的枕头和被子真的很催眠。最主要的是,提摩西说团购优惠,买五套送一套,给柯尔特换的都是装修隔壁的赠品,不要钱。
次卧的衣柜放不下韦恩少总的衣服,他们在大衣帽间整理出两个柜子,存放那些定制正装,还有手表、袖扣等贵重饰品。
柯尔特第一次知道,原来男人的正装还有那么多种区别,手表、胸针、袖扣竟然也有那么多讲究。他能弄清方舟反应堆有多少个知识点,也能分析卢瑟的生物克隆技术需要注意哪几点。但不知道什么场合需要搭配胸针,米色的西服更配哪种袖扣。
因为提摩西,柯尔特开始关注被量子幽灵列为垃圾信息的生活知识。
穿制服的红罗宾看起来强大酷炫,卫衣牛仔裤的德雷克同学乖巧帅气,精心打扮的韦恩少总则像极了偶像剧里的王子。
柯尔特也有一套正装,是爸爸从公司薅回来的礼服。
“这个颜色和款式太老气,不适合你。”提摩西点评,他拿出一件米色的休闲西服,放在柯尔特身前比划:“试试这套。”
“我没有需要穿正装的时候。”柯尔特摇头,认识提摩西之前,他都是睡衣外面套实验服。现在好了一点,也不过是换成T恤和卫衣,外套经常还是实验服。
他喜欢韦恩出品的实验服,口袋很大,能装下十六开本和笔袋。
“这是休闲款,在家也能穿。穿正装是为了提醒自己注意仪态,而不是为了适应场合。”提摩西认真地看着柯尔特,语气真诚:“你很漂亮,柯尔,就算只是披床单,也像穿着雅典风的高定。”
柯尔特的耳朵瞬间就红了,并且蔓延到脸上。
柯尔特的皮肤太白皙,稍微脸红就很明显。但他不照镜子,并不知道自己脸红得多么明媚,水润的眼睛也像蒙着一层雾,即使努力抿着嘴角、板着脸、瞪着眼,依然显得可爱。
“什么意思?”柯尔特要求提摩西重新组织语言。
“我的意思是……”提摩西声音卡壳,半晌才清了清嗓子:“我是说,你不能因为没人看见,就辜负自己的美貌,我也是人。”
柯尔特的耳朵已经红得能滴血,但仍一本正经地反驳:“你不能用漂亮和美貌来形容男生。”
“我认为它们是中性词,不分男女。”提摩西的耳朵也有些红,不过表情恢复自然。 “如果你对自己的容貌认知不足,可以照一照我的眼睛。只要你审美正常,你就知道我说的是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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