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草原后被花豹独宠: 9、追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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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明雾的行为像草原公长颈鹿求偶,跟在雌性身边,即使对方表现出冷漠和厌烦,还是持续跟随。

    利亚想不通,为什么格丝兰会受到人类的“青睐”。

    草原上的小虫子很多,它们钟爱动物们,利亚脑袋上围了一大群,她烦躁地甩动脖子,赶走这些讨人厌的飞虫。

    “你确实很固执,要一直呆在这棵树下,等着格丝兰同意你跟在她身边?”

    周明雾否认,“我需要去找食物和水源,只是很奇怪,昨天格丝兰呆的地方没有她的身影,也没看到三只幼崽。”

    她有了不好的猜想,“难道格丝兰带着幼崽去了别的地方?”

    为了躲开她?

    利亚附和道,“是的,格丝兰或许已经带着幼崽去找新的洞穴了,因为这里有个人类很固执,她感觉到困扰。”尾调轻轻的,同时利亚斜睨着周明雾的脸色。

    人类虽然极力忍耐着,可紧抿的唇瓣和鼓起的脸颊,侧面证实,周明雾在气馁。

    利亚用头蹭了蹭周明雾的手臂,“跟我走吧。”

    “格丝兰带着三只幼崽,那是她的软肋,我可不同,我没有幼崽。”

    面对一只总想“拐走”她的母狮,周明雾没有被糖衣炮弹诱惑。

    “我去确认下吧,看看格丝兰是不是带着幼崽离开这里了。”

    见周明雾真的带着背包和那只猴子去昨天格丝兰所在的位置,利亚挡在周明雾面前,“别太冲动,格丝兰或许去捕猎了,如果你突然过去,吓到幼崽,相信我,三只小崽子一定会向格丝兰告状。”

    “现在最好的办法,是等。”利亚甩了甩尾巴。

    周明雾有些发愁,此刻她只能选择相信利亚。

    金合欢树带来的阴凉令周明雾晒伤的手臂得到缓解,她听了利亚的话,先等着。如果没看到格丝兰或花豹幼崽的身影,利亚会带着她去寻找她们。

    小疣猪全进了利亚的肚子里,周明雾闲不下来,她不可能守株待豹,母兽不会离开幼崽太长时间,周明雾打算傍晚如果还没见到花豹格丝兰,她就去找她。

    趁着未到正午阳光最烈的时候,周明雾在附近搜寻着食物等一切有用的东西,这里灌木丛比较多,野兔喜欢藏身这里,它们并不喜欢挖洞穴。

    草原上食肉动物为了生存一直在进化着,食草动物同样,这些兔子发现危险气息存在,轻轻一跳,便轻易和周明雾拉开距离。

    灌木丛密集,周明雾被兔子弹起的一根枝条打中了脖子,留下一道红印。

    周明雾捂住脖子,手里空空回到合欢树下,利亚侧躺着,微微睁开眼看了看她。

    利亚腹中有食物,懒得去捕猎,躺在树下悠闲休息。

    周明雾喝口水解渴,脖子上的红印没有遮挡,格外显眼。

    “这里连些小果子都没有。”周明雾叹道。

    利亚用尾巴驱赶小飞虫,盯着周明雾脖子上的红印,“你的脖子怎么了,红红的。”

    周明雾没甚在意,“是被枝条给打的,刚才遇到了几只兔子,有只兔子逃跑时,踩到了枝条。”

    利亚问她,“你喜欢吃兔子吗?”

    “兔肉也可以……不过草原上的兔子也太厉害了,我根本追不到。”

    下午阳光收敛了一点,周明雾还没见到格丝兰的身影,意料之中。

    利亚离开金合欢树下,去捕猎了。

    “星期五”蹲在地上,用手扣着草里藏着的小虫子放嘴里嚼着。

    周明雾眺望那块显眼的石岩,失望一点点积攒着。

    利亚嘴里叼着一只兔子回来了。

    她特意把跳兔的下半部分留给周明雾。

    兔子的血染红了皮毛,内脏也没有去除,扔在草地上时,沾了许多灰尘。

    “兔肉,味道还不错,个头有点小了。”利亚伸舌头舔舔嘴巴的血迹。

    周明雾也不是矫情,只是被吃了一半的内脏和血滚了一地灰尘的兔肉……

    周明雾的嗓子眼冒酸水,“你自己吃吧,这里能捉到猎物不容易。”

    又被拒绝,利亚叼起兔肉晃晃荡荡几下,突然抛向周明雾怀中。

    周明雾反应奇快,赶快躲开。

    草原上水源难找,周明雾很爱惜身上的衣服,有灰尘避免不了,但她希望,衣服尽量不要碰上血,背包里就几身衣服,沾上血难洗不说,还会有异味。

    “你。”周明雾无语了。

    利亚见她明显生气的模样,挺惊奇的。

    人类的怒气和其他肉食动物的怒气对比,像一只前肢抬起叫嚣的兔子,能构成什么威胁。

    利亚用爪子扒拉两下耳朵,“我想让你吃肉。”

    周明雾无奈道,“我自己会捉的。”

    除了固执,周明雾还倔强。

    哪怕利亚不以挑剔的目光审视周明雾,她的体格算不上强壮。

    “星期五”咀嚼着从草里找到的昆虫,手臂伸长,拽了下半截的兔子肉。

    利亚心里很瞧不上猴子,见猴子敢动她的猎物,她呲牙吓唬了下这只干巴肉少的猴子。

    “星期五”尖叫一声,爬到周明雾的腰部,搂住。

    宽松衣物的褶皱显出她因为大量运动加上吃很少食物,越发纤细瘦削的薄背。

    利亚目光落在上面,感觉一爪子便能拍断。

    “你太瘦了。”

    “这在弱肉强食的草原上,不是一个好兆头。”

    利亚说的话有几分道理,在草原上,强壮的体魄意味着生存机会加大。

    周明雾抚了抚额,“我会去尝试捕猎。”

    她和草原上的动物不一样,身体素质,和接受的教育不同,周明雾已经尽力在改变思想,努力接受适应草原的一切。

    周明踩着脚下的草丛来到了昨天格丝兰停留的岩石上,除了洞穴外留下的动物骨头,附近空空如也。

    真走了。

    利亚跳上岩石,学着格丝兰,眺望远方。

    能看到远处觅食拥挤的角马和瞪羚。

    也能看到那棵最高大的金合欢树。

    利亚对周明雾展现出十足的耐心,她笃定格丝兰绝对不会接纳周明雾。

    她带着周明雾一次次碰壁,周明雾一定会心灰意冷的。

    有狮子当向导带来不少便利,之前周明雾还能遇到几只小动物,现在走到哪里,方圆十米内,连只老鼠都看不到。

    在一定程度上,也算是为她挡了一些未知的伤害。

    也有坏处,周明雾想碰碰运气能不能捉只鸡吃吃补补身体,利亚的目标太庞大,那些被称为猎物的动物,在她来之前,早跑的一干二净。

    利亚尽心尽力,沿路找寻嗅着格丝兰的气味,在一处丛林中,发现了一只被吃掉腿和肚子的成年瞪羚。

    除了格丝兰的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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