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文系统误绑了满级大佬: 6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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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这个项目里了,据说今年之内就能有初步研究成果。”

    “等等,你一个非专业人士怎么会对人家专业的报告记得那么清楚?你别不是对她有什么意思吧?”

    “你在让我找死!我哪里敢跟谢北辰抢人?!只不过托这姑娘的福,我们旗下的生物医药类的公司股票基金都一路飙红,还涨停了好几次,我能不记得我的财神吗?哎,你说我现在过去套个近乎再谢谢她怎样?”

    “不怎么样,这不还是找死嘛,我建议你注意一下她旁边的谢北辰,他的眼神已经在恨不得把胆敢凑过去搭话的人挨个生吞活剥了。”

    “听说如果这个科研课题能够取得重大进展的话,以后不管移植什么器官都不用担心会有排异反应了,是真的吗?”

    “岂止没有排异反应,甚至都不需要捐献者不需要配型,直接拿自己的干细胞就能培养个新器官出来!要我说,这可真是利国利民的好课题,这姑娘有出息啊,年纪轻轻就这么厉害……真是后生可畏,年少有为。我家孩子什么时候也能这样就好了,哎。”

    随着越来越多的人注意到了现身于此的施莺莺,酒会上几乎所有人的谈话主题都转向了她,满场对施莺莺清一色的赞美之词听得谢北辰那叫一个与有荣焉:

    看见我的莺莺了吗?很好,看见了就行,厉害吧,给你一个夸夸她的机会,夸完你就可以走人了。

    满打满算,这种酒会施莺莺其实一共只来过两次,一次是为了刺激史英去做手术,再一次就是现在,她要坑南宫傲凌去找史英,然后再让怒急攻心失去理智的史英反手坑掉南宫傲凌:

    环环相扣,互相挖坑,十分完美。

    系统对此表示有话要说:

    “你也太无利不起早了吧莺莺,每次来这种酒会的时候你都是别有用心抱着目的来的!多少人想来还来不了呢,结果你一来就想着要坑人!”

    施莺莺:“诶嘿。”

    然而细细算起来的话,施莺莺在这场酒会里受到的待遇,和上一次截然不同。

    在那次由尚未声名狼藉退出上流圈子的史英主持的舞会上,即便有人对施莺莺献殷勤,那也是看在谢北辰的面子上,觉得跟她结交就能攀上谢家这棵大树,才表现得对施莺莺颇为重视。

    然而只不过短短数月过去,施莺莺就成功靠自己的实力打响了名气。

    现在人们提到她的时候,已经不会只说“谢成芳最近新收的爱徒”、“谢北辰看重的人”了,而是实实在在地记住了她的名字:

    施莺莺。

    人终究是会老的,再多的钱财、再高的地位都无法阻止衰老的如期造访。将来谁还没有个零部件出问题的时候了?零部件出问题就要换,可年纪一大,做手术本就是件伤元气的事,要是再来个排异反应之类的,还不要耗掉大半条命进去?

    施莺莺的这个科研课题,影响范围之大之深远,从这一刻便可见端倪。

    要不是有谢北辰在旁边虎视眈眈,保不准全场的人都会凑过来,里三层外三层地把她给包个严严实实,想在施莺莺面前混个眼熟:

    她现在这么年轻,就能在科研事业方面大有造诣了,再假以时日,保不准又是一位共和国勋章获得者,趁现在赶紧套套近乎,日后绝对不亏!

    然而谢北辰的眼神能吓退会看别人眼色的正常人,可最终还是没能吓退南宫傲凌。

    不知是因为反正两人已经撕破了脸,没有什么面子上的顾忌,还是因为南宫傲凌最近烦心的事已经太多了,被威胁也就被威胁吧反正债多不压身,他最后还是厚着脸皮蹭到了施莺莺面前,得到了站在施莺莺面前的荣幸。

    人越紧张的时候,就越不知道说什么好,南宫傲凌也不例外。

    他在看到施莺莺的那一瞬间,脑海中构思过的无数种开场白便统统都打了水漂,憋了好半天,也只能嗫嚅着双唇,堪堪说出这么一句连打招呼都算不上的话来:

    “……我和史英要结婚了。”

    南宫傲凌话音一落,就恨不得给自己左右开弓俩嘴巴子:

    好死不死的,说这么晦气的事情干什么?!自己和施莺莺之间的距离本来就渐行渐远,再加上史英这么个人在中间夹着,他们只怕这辈子都没可能了!

    幸好谢北辰不会读心术,听不见南宫傲凌心底的这份懊悔,否则他肯定会又准又狠地补上一刀:

    别做梦了,你们这辈子本来就没可能。

    然而施莺莺却并没对这番突兀的,堪称别开生面的打招呼方式表达半分不满。她甚至还露出了个得体的微笑,并为这两人的新婚送上了自己的祝福和礼物:

    “那可真是恭喜二位,在经历了这么多风风雨雨后还能携手共度人生,喜结连理。”

    “我还没毕业,是个在校学生,自然没什么家当,全副身家里最值钱的,就是不久前在西藏的时候,有幸从你的未婚妻那里赢来的这辆车。”

    她将钥匙轻轻一扔,隔空抛给了南宫傲凌,笑道:

    “预祝你新婚快乐。”

    如果说这尚且算得上一句正常的祝福,那么施莺莺接下来的这句话,便足以让南宫傲凌大惊失色,几乎都要怀疑自己是不是耳朵出了问题:

    “希望我们以后再也不要遇见了。”

    南宫傲凌瞬间僵立在了原地,本就容色憔悴的脸上终于褪去了最后一丝血色,整个人都颤抖了起来,像是喜悦到了顶点,又像是愤怒到了极致、无法控制自己的怒意才会有的表现:

    这正是多少年前,他的那位救命恩人对他说的话!

    和史英在医院的时候,对他说的虚情假意的“我就知道我们一定会再见的”不同,这句话里半点和他亲近的意思也没有,按照正常人的逻辑来看,无论如何都不像是救命恩人对被救者说的话。

    可也正是因为当年,南宫傲凌的这位救命恩人明明帮了他,却不跟他索要半点回报,甚至还摆出了一副冷若冰霜、完全不想跟他扯上关系的架势,这才让他记住了这个和别人都不一样的女孩。

    南宫傲凌从来没跟任何人说过这里面的弯弯绕绕。因为他觉得,自己竟然记住的是这么句话,也太丢脸面太卑微了,就连想来骗他的史英都在这里来了个马失前蹄:

    谁会想到,一位高高在上的富家子弟会口味这么独特啊?!

    ——说得再明白点,就是南宫傲凌,真的是从骨子里就开始犯贱。

    史英对他一腔真心,他却弃若敝履;施莺莺对他唯恐避之不及,视他如草芥,他却越看越满心爱重,只恨自己不是谢北辰。

    不仅如此,南宫傲凌在发现自己这么久以来,极有可能一直都被史英放出来的假消息蒙蔽着之后,“终于找到了真正的救命恩人”的狂喜,和“史英这个贱人竟然骗了我这么久”的愤怒,这两种最极端的情绪交织在了一起,误打误撞下,甚至让他的头脑都灵光起来了。

    电光火石之间,南宫傲凌把这段时间以来,史英露出的所有马脚和施莺莺表露出来的所有细枝末节的“救命恩人”的证据,都成功地串联在了一起,得出了个姗姗来迟的结论:

    果然施莺莺才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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