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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书摊文学www.laoshutan.com提供的《虐文系统误绑了满级大佬》 35-40(第5/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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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飞马回报的密信里,兵部侍郎将这件事和那个莫须有的人才全都详尽地写了进去,末尾还不忘郑重其事地补上一句:
“大燕国有此等人才,不得不防。”
以黄河总督为首的周家,世世代代都专出忠君之臣的簪缨望族,在施莺莺刚协修完黄河水利的时候这么说,老皇帝一开始还是不信的;但是兵部侍郎是朝云国老皇帝阵营里的人,他也这么说,就真的很能说明问题了。
是年,朝云国延续了数十年未变的,以八股取士、以辞藻流丽取胜的制度,终于发生了转变:
加试一门“时策”,专考当年发生的大事,不拘文体,只要能给出中肯和详细的分析就可以;甚至只要你愿意,你都可以在试卷上画工程图和行军路线,是真正的“不拘一格取人才”。
最妙的是什么呢?是大燕国被借着它的名头改革了朝云国的制度,可反过来首当其冲的又是大燕国。
以后要是真的冲突起来,朝云国在尝试到了这种制度以及选拔/出来的人才的妙处之后,就肯定会有这种想法:
干脆把大燕国的那些高人弄过来算了。他们只是给永平长公主献策,就能助她成功兴修水利,那把本尊请过来后,岂不能做更多的事情!
但大燕国能交出人来吗?
它不能啊,因为这个世界里真的就没潘、李这两人。
可是又有真真切切的两座堤坝在那里杵着,是板上钉钉的物证;再加上施莺莺有意蒙人的时候,别说人类了,就连系统都能被她骗过去,就又是个锦上添花的人证了,兵部侍郎等人自然对其深信不疑:
于是大燕国在面对求贤若渴的朝云国的请求的时候,它这边越拒绝,就越像是“因为惜才不想给你们,所以我们要装作没有这些人”,就越能激发两国之间的矛盾。
这矛盾一爆发,到最后能占上风的,竟然还是改革了制度的朝云国:
因为朝云国的女子也能出仕为官,和只有男子才能读书识字、为官做生意的大燕国相比,能出人才的基数直接大了一倍。
考核方式一更改,能选拔/出人才来的概率就几乎相同了;在概率几乎相同的情况下,肯定是基数大的朝云国能得到的可用之才更多一些。
等以后,朝云国越是体会到有着实干型人才的好处之后,就会越想来大燕国挖人,从而形成一个良性循环:
我学了你的制度,来跟你要莫须有的人,要不到就要跟你打架了;打完架我心想受益良多,果然还要继续学你,今天朝云国就是个学人精,越学越快乐;学完后就继续打,打完继续继续来找你要永平长公主满嘴跑火车说的莫须有的人。
大燕国但凡国家有灵,一定要发出灵魂的怒吼:
永平长公主,你不是人,你好狗啊!做个好人吧!
而也正是在同一年,一江之隔的大燕国长公主燕飞尘怒而抗婚,惹得从来没被女人拒绝过、也无法接受燕飞尘不再一心扑在他身上的厉无殇大怒,和燕飞尘在朝堂上发生了好一番争执。
再加上两人都是习武之人,脾气都烈,厉无殇还是个动不动就要打人踹人扇人耳光、一脚踹掉孩子、甚至能把人挂在城墙上风干三天的暴虐型虐文男主,真真是说不上三句话就要互相痛殴。
——可关键是厉无殇还真的不敢和燕飞尘互殴,除去礼法的限制之外,更主要原因就是他打不过燕飞尘。
很不好说在《亡国公主:下堂将军妃》的原剧情里,厉无殇会经常痛打原主、甚至把人打到流产,有没有他惊觉“竟然打不过燕飞尘,所以就要通过殴打更弱的原主来找回男性自尊心”的原因。
要不是朝堂之上不得佩剑,这两人估计当场就能撸袖子打起来:
“从来只有男人挑女人的份,燕飞尘,你以为你是个什么东西?贱货,真以为自己是个长公主就值钱了?哪怕我看不上你,也轮不到你一个女人对我挑挑拣拣!”
“我劝你找面镜子照照自己是个什么货色,厉无殇厉大将军,不光我看不上你,你心心念念的人其实也看不上你!但凡我是个男人,你以为有你说话的份儿?”
为了调和燕飞尘和厉无殇之间水火不相容、你死我活的关系,也为了从狂怒的厉无殇代表的厉家手下保住唯二的子嗣之一,大燕国皇帝无奈之下,只得从王座上支起孱弱的身体来,清了清嗓子:
“好啦,都少说两句罢。我这个女儿被我惯坏了,就算厉将军能看得上她,她也配不上你的。”
“而且听她这个说法,厉将军似乎有心仪之人?自古美人爱英雄,尤其是文武双全的英雄,更能博得女人的欢心,不如厉将军趁此机会,出使一趟朝云国如何?等积攒了功勋后,迎娶心仪之人也会更容易的吧?”
厉无殇出使朝云国,在大燕老皇帝看来有三大好处:
一是能表达大燕的友好,二是可以把不臣之心愈发严重的厉将军往外赶一赶,三是为了看看自家二皇子在朝云国过得好不好……算了也不用管他过得好不好了,还活着就行。
厉无殇眼中精光一闪,抱拳扬声道:
“末将领命!”
——痛快地答应了下了这个派遣的厉无殇,其实还有个自己的算计:
他的“心仪之人”,其实就是隔壁朝云国的永平长公主。这次老皇帝派他出使朝云国,可真是瞎猫碰上死耗子,赚到了!
毕竟近些年来,朝云国永平长公主声名鹊起,饶是隔壁大燕国的他都听说过几分,这样的女人是不值得他正式迎娶的:
朝云国的风气太乱了,女人怎么能和男人在一起念书和做官?荒唐!他也就是看中了那张漂亮脸蛋而已,等抢回家就藏在外面的宅子里,玩够了再丢掉就是了,反正贤惠的正妻是不该在意这种小事情的。
至于人家永平长公主愿不愿意让他掳走,他区区一个怀有不臣之心而声名狼藉的将军能不能配得上人家有贤名的长公主,厉无殇是半点都没考虑过,真是个自信满满的人呢:
只要他把事情做得足够隐秘,把人给强掳回来,关在她曾经住过的院子里,区区一个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弱女子,不就插翅难飞了?
等以后怀了孩子,她也就安分下来了,不会想家了,女人不都是这样的嘛;要是再敢有活络的心思,就打到她听话,不敢胡思乱想为止,这可真是个完美的计划。
怀抱着这样野望的厉无殇在抵达朝云国国都后,看着远处施莺莺理应在的宫室的方向,露出个志得意满的笑容来:
被他惦记上的东西,很少有能真正逃走的。
——但很不幸,施莺莺就是那“很少”里存在感最强烈的一小撮。
于是厉无殇对着人去楼空的宫室,难以置信地又问了被施莺莺留下来看门的人一遍:
“你刚刚说你们的长公主去哪里了?”
因为和谢北辰猜拳猜输了,不得不饮恨让出了贴身护卫的位置而留下来看家的卫楚不冷不热地回答道:
“永平长公主前往墨池学会进行辩论了。”
他可太明白厉无殇是个什么货色,毕竟那双冒着老鼠见了油、狗见了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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