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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书摊文学www.laoshutan.com提供的《香山浔风》 14、第十四章(第1/3页)
第14章 第十四章
其实答案还来不及多深思熟虑。还来不及说, 更来不及延续话题,佣人端了可口的点心上来,打破了这层膜。
她们目视前方, 不敢多看。把装着糕点的精致白瓷碟放在桌上。桌上瞬间布满了各式各样的点心, 有蛋糕、马卡龙、燕窝酥、椒盐桃酥、桑叶冻糕还有些喊不上名字的,总之多到令人咂舌。
“会不会太浪费?”孟浔数了数, 大约有十八个小碟, 她什么时候被人这么认真对待过, 不由得有些受宠若惊,因为这是专门拿来招待她的:“我们家来客人, 都是直接冲点茶水给点饼干瓜果。”
“能一样?”他好轻的语气问。
孟浔听完,心里一顿,对阿, 能一样吗?
她什么人家, 他什么人家,她在心里自嘲自己说话不自量力。
却亲耳听他否认她心里的想法,“你是贵客。”
不是因为家庭不一样,而是因为客人身份不同。
“那你都是那么铺张浪费招待贵客?”
他直白说了:“我没招待过谁。”
孟浔细细思考了会儿,心里才喔了声。
也是, 他的身份地位,需要去招待谁?
她看了眼那些糕点, 那就是只招待过她吗?
她本想问却又顿住了。问这个做什么?
问深了就是越界。
醉酒的脑袋好像醒了些, 居然活生生噎下了话。
佣人们把瓷碟摆放好,还用透明玻璃壶装了褐色的液体,然后倒出来装进了鎏金玻璃杯里, 随后放在孟浔的桌前。又放了一杯到兰濯风的面前。
做完这些,才起身离开。
“这是什么?”孟浔端起鎏金杯子, 细细闻到了股姜茶的味道:“醒酒茶?”
“叻。”
他轻笑赞她,又解释缘由:“醒了酒就能送你回学校。”
话语刚落,孟浔握着鎏金杯子的手一顿,仰头整杯喝完。
兰濯风好无奈道:“是醒酒才送你回去,不是喝完。”
夏天喝姜味的醒酒茶别有一种感觉。孟浔握着鎏金玻璃杯,面上一本正经的道:“我知道,但是我已经醒酒了。”
兰濯风就静静的看着她,那双眼像是在说:你怎么证明?
“叻是聪明。”孟浔极力证明自己就是没有醉,醒了酒:“好叻就是好聪明。”
孟浔说粤语不标准,粤语的语速快,但她说话永远都是温吞的样子,但是她的声音就是独具魅力,空灵,像是远山雾色里,忽然传出来滴水润物声。
屋内安静了许久,兰濯风低低的咳了咳。
孟浔看见他褐色眸子里快藏不住的笑意。
低声嘀咕道:“你现在是在取笑我吗?”
“我发誓真没有,”他嘴角扬起,举起三根手指,向上天证明:“是你真的太可爱。”
从取笑变成可爱,他夸赞人信手拈来。
气氛变得有些微妙,特别是他带着笑意的眸子直勾勾的看着她。
不管她说话做事,兰濯风总是会称赞一两句,但她实在不适应这种赤裸裸的表扬。
从小到大,她都没受过这么隆重且直白的夸赞。
她勤快些,外婆说:养你那么大,干点活应该的。
她考到好成绩,外婆说:供你读书,不考好,那还不如别浪费钱。
总之,她不管做了什么,那都是她应该做的。
所以她才说受不起他这么直白,且对她无时无刻的赞美。孟浔直起身,扭到的脚轻轻点地,道:“我是真的醒酒了,要回学校了。”
她是真的醒酒了意识到从山上到回兰濯风的家里,他们之间的距离因为酒精的缘故,稍微有些越线了。她就当是白日梦。
现在醒酒了,总不好一直在这里待着,像什么话。
而且聊天这种事情,其实说简单但也暧昧,简单点就是吃了吗,喝了吗,往深层次点就是把自己说给对方听。显然他们不是在问对方吃了吗,喝了吗。
但是再聊就是深层次。
所以她很感谢他的帮助,但是也只能点到为止。
她站着看他,那双眼里是不卑不亢。
从她入门开始到现在,就没有把心安在这里。
兰濯风知道这不是她内向,而是她在逃避他,至于为何逃避,他寻不到由头。
但人总要时间去接纳生命中突然多出来的人和事。
是他操之过急,再拦恐怕也会变得不合时宜。
他站起身把自己的衣服理了理,终于松口:“那我送你回去。”
他的退步,孟浔自然是只能接受,都坐他的车来了,还不让他送,这也说不过去。
车子驶离宅子,开了铁门往外走去,一路到A大不远处的树荫下。
还是上次那个树荫,她临走时,他送了她葡语书。
孟浔下车,脚其实还是有些疼,但比刚扭到的时候好些了。兰濯风下车的时候,接过峻叔递来的大袋子,“这是你扭伤的药,受伤不是小事,不要推辞。”
他的那句不要推辞,把她脱口而出的不用给咽了回去。
孟浔接过袋子,低声说了句:“谢谢。”
兰濯风单手从口袋里拿出烟,估计等她走后就要缓解下烟瘾。哪怕烟瘾上来了,却还是被他压下去,忍不住逗她句:“谢谢谁?”
“你阿。”
看来,孟浔没明白他另一层含义。
“我是谁?”
他又追问:“总得有个称呼?”
又回到了在他家里的那句没有下文的聊天。
——“那你想我喊你什么?”
他来不及回答,也可能是还没来得及说,佣人已经来了。
现在,他又抓着这个话题不放。
看来他是必须要个答案。
太阳在他背后,她抬起头伸出手挡在额头前眯着眼看他。
“那你倒是说。我应该喊你什么。”
其实她就是不知道喊什么,所以今天在他家里,佣人上完茶歇后她才会一口一个你。
“Keith是朋友,三哥是家人,你觉得呢?”
喊Keith,像朋友,虽然他说他们是朋友,但是她有自知之明,她哪里够格。
喊三哥,更不可能了。那是兰双的称呼,是家人才喊的。
只是二选一的话就会显得Keith更好些。
“我觉得Keith就好。”
她做出了选择。
却又听见兰濯风说:“喊我三哥。”
他都已经有想法了,却故意逗她。
步步为营,处心积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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