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尘颠倒: 9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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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容抽烟,但没有多问,苏容也不说话,看了他一眼,林飒是拖着个箱子下来的。

    北京的大风天,总让人有种躲起来的冲动,纸张直接拿出来容易吹散,两人在一台不知道什么机器后面围成个半圆,林飒把箱子里的文件往外倒,苏容点火,橘色的火光摇曳着,打印满字的纸张一点就着,很快烧起熊熊大火,厚厚的一叠纸张从边角开始卷起来,很快变得焦黑,破裂开来,被风卷着上了高空,然后粉身碎骨。

    两个人全程都没说话,期间苏容还找了根棍子来,把堆在一起的纸推散——太厚了,烧不透。棍子一拨,火光就登时大亮,无数细碎的火星如同萤火虫一般飞起来,炽热的温度像一只无形的手,抚摸着人的脸颊,这场面像一个古老的祭祀仪式。

    “像不像烧纸钱?”林飒还有心思开玩笑。

    苏容还是没说话,他其实总有点漫不经心的,难得这样专心致志,盯着火光,像跟这一堆文件有仇,非要看着它们烧得干干净净了才开心。

    其实他们都知道林飒烧的不是纸钱,他烧的是他过去的七年时光,所谓人生最青春的七年,也不过弹指一挥间,值得不值得,都付之一炬。林飒是雅人,他不觉得可惜,苏容不行。

    “今天小麦说想要我做他爸爸。”苏容忽然道。

    “那是好事啊,说明这小孩爱你。”

    苏容没说话,他有时候也像小麦,要有足够的耐心等,他才会把心里那些煎熬他的话说出来。

    “上次黎商跟我开玩笑,说小麦是我儿子,我说不是,他说我傻。我当时没听懂。”他盯着火光,终于道:“原来他比我了解小麦。”

    林飒听得懂他。

    许多人都对苏容收养小麦很惊讶,他们惊讶的不是他收养小孩这件事,这很正常,苏容不过是在重复Vincent收养他的过程而已,但为什么是小麦呢?黄蕾问,裴隐问,连佟晓佳都好奇,其实连林飒第一时间都没明白,直到看到小麦生气的样子。

    为什么黎商比苏容了解小麦,因为他曾经就是小麦。大部分被虐待的小孩会变成惊弓之鸟,其中极少数的一些,因为天赋高或者心性顽强,反而会快速地成长,竖起厚厚的城墙,他们也会察言观色,但是是为了攻击,他们会很快进化成全新的人,是比他们的虐待者更强大的人,聪明而冷漠,对这世界嗤之以鼻,游戏人间……

    所以黎商一眼就明白小麦想要什么。所以苏容忍不住收养小麦,他回不到十年前的纽约街头,找到那个离家出走睡在纸箱里的黎商,这个念头日夜折磨着他,所以他本能地用全部的爱和耐心去弥补小麦,不是为了证明,不是为了惋惜,只是为了在想到当年的黎商时心里好受一点。

    他没有办法不原谅黎商,因为小麦在这里,每时每刻,解释着黎商为什么会变成今天的样子。他辛苦筑起的防御,一句话就溃不成军,他是丢盔弃甲的士兵,待宰的鱼肉,这场拳击赛没有尽头,下不了手的拳手,一定会死在擂台上。

    “师兄,你当时怎么下决心结束这一切的?”苏容轻声问道。

    林飒回来之后,苏容从来没问过这问题,但就像那个电话,只要他问,林飒就回答。

    “其实也没什么,就是很平常的一天,那天我起来,在厨房吃早餐,我记得很清楚,是个大晴天,厨房的地板上全是阳光,吃着吃着,我忽然觉得,我想走了,然后就离开了,萧肃那时候刚好在外面宣传,我们没有见面,也没有吵架,就是觉得应该走了。所以出来的时候什么也没带,只有一张卡和一个手机。”

    “是觉得忍不下去了吗?”

    “不是,”林飒停顿了一下,似乎在思考一个更合适的说法:“其实更像是某种求生意志,就像你想在浴缸里淹死自己,但到最后总会忍不住浮出水面那样。应该是触发了心里更深处的某种自保机制吧。”

    “你觉得我也会有这种自保机制吗?”

    林飒显然不知道这问题的答案,但他沉默了许久,然后道:“我会当你的自保机制。”

    苏容没说话,只是走过来,像抱一棵树一样抱住了林飒,把额头抵在了他的肩膀上,他手上还拿着那根拨火的棍子,这场面大概不会太好看。

    但林飒只是安慰地摸了摸他的头。

    “想做点有意思的事吗?”

    “什么事?”苏容闷声闷气地道。

    “纸钱烧完了,我们还可以烧点别的。”

    其实苏容还是胆子小,刚听说烧别的,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等到林飒带他上了三楼,打开工作室的门,把里面的衣服搬出来的时候,他就完全不敢乱来了,还劝起林飒来:“别烧啊,多辛苦才做好的。”

    林飒都听得笑起来:“设计作品原来看辛苦的?”

    “那也别烧啊。”

    “我要推翻重做,留着也没用,还限制思路。”

    “那至少留着这件,还有这件,这件也可以……”苏容自己也觉得越说越不像话,补救道:“给我给比烧了好。”

    他抱着的全是重工的全手工晚礼服,真丝面料,钉珠绉纱,层层叠叠的塔夫绸,织锦日本缎……林飒被他逗笑了:“怎么,你要穿裙子?”

    “我留着有用处的……”苏容只管坚持:“你不是就要开设计秀了?再重做这么多别说春夏了,秋冬都赶不上了。”

    “赶不上就赶下一季。”林飒笑眯眯:“我刚刚忽然想通了,管什么可穿性呢,上赶着做流行时装也没意思,不接地气就不接地气,干脆高雅到死,卖不出去就卖不出去,饿死完事。我也是被Zac posen吓到了,现在想想,挺没劲的,其实七年前我就因为这事在犹豫,改了七年没改掉,干脆不改了。”

    林飒的设计风格像他做人,骨子里的浪漫主义,当年学设计时偶像是Dior的John Galliano。其实这次他回来苏容也觉得他的风格简洁许多,没有当年那种近乎癫狂的华丽浪漫了,更偏日常了。当然也更适合做个人成衣品牌了,毕竟说一千道一万,顾客买单,买回去是要穿的。况且现在整个时尚界都在向潮牌低头,几百年的蓝血品牌也走起街头风,林飒这场秀其实是要找投资做个人品牌的,自然要考虑这后果。

    但苏容没想到他忍到最后,还是破了功,也知道他是认真的,不由得有点犹豫起来,抱着衣服不说话了。

    林飒看出他心思,笑道:“放心,这些都是我折中后的产物,我烧了这些,做更漂亮的给你玩。”

    “真的?”

    “真的。”

    于是两人重新返回火堆边,只是这次烧的东西比文件珍贵太多,林飒扔一件苏容就肉痛一下,眉头越皱越紧,轻薄华丽如蝉翼的礼服一投入火中就冰消雪融,真丝焚烧的味道闻一次就忘不了,也许是心疼到了极点,苏容有点恍惚,看着林飒的脸,隐约想起了他当年的样子。

    其实这七年他也没变过,仍然是那个闲云野鹤毫无挂碍的林飒,高来高去,有些事只有他会做,别人想都想不出来,谁会在晚上九点的大风里烧全手工定制的晚礼服呢?不过话说回来,烧潮牌就没这个效果,因为光是贵,并不美,烧一万件T恤也比不上一天只能织几寸的锦缎在火中燃烧的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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