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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书摊文学www.laoshutan.com提供的《七零年代女邮递员》 70-80(第10/16页)
合着酸菜泡椒泡姜之类的作料,做成酸汤鱼,浇在两碗面上,又煎了两个金黄的煎蛋放在鱼面上,撒上翠绿的葱花、香菜,一碗酸香扑鼻,好看又好吃的酸汤鱼面就做好了。
龙卜曦怕程英吃到鱼刺,卡住喉咙,在她下楼吃面前,给她碗里的鱼片,都是细心挑过鱼刺的,还有腹部肥美无刺的部位。
大片微卷嫩白的鱼片,吃起来又嫩又鲜,没有一点鱼腥味,面条是手工揉搓拉扯的,吸饱了鱼肉佐料的酸香味道,混合着香菜葱花的香味,吃起来劲道爽滑,十分味美。
煎蛋煎得恰到好处,蛋白嫩嫩的,蛋黄是流心的,一口下去,焦香四溢,程英一口接一口吃着鱼面,压根停不下来。
一大碗面条很快被她吃干净,连里面的汤汁都被她喝了个干干净净,她毫不吝啬地夸奖对面的人,“龙卜曦,你做饭的厨艺真的太绝了,这鱼面好好吃啊,煎蛋也煎得很好吃,我就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酸汤鱼面!”
龙卜曦坐在她对面,吃相优雅地吃着碗里的面条,闻言笑了笑,将碗里为数不多的几大块鱼片往她碗里夹,轻言细语道:“喜欢吃你就多吃点,以后我天天给你做好吃的,让你一辈子离不开我。”
程英看他碗里的鱼片本就不多,还往她碗里夹,连忙伸手盖住自己的碗,“别给我夹了,我已经吃饱了,你自己吃吧。你太瘦了,得多吃点好吃的补补。”
又伸手拍了拍他的手,笑脸盈盈道:“放心吧,我答应嫁给你,就绝不会反悔,不会离开你,我可舍不得你这么好的厨艺。”
上辈子她给魏牧成做了十年的饭菜,最开始的时候,魏牧成还会夸赞她做得好,后来就变成了理所当然,甚至挑拣起她的厨艺,嫌她这道菜做得不好看,那道菜做得不好吃。
她辛辛苦苦为他洗手作羹汤,他不感恩戴德也就算了,还对她挑三拣四,更没有给她煮过一次饭吃,她做的饭菜,简直是喂了狗。
对比这下,厨艺精湛,做得饭菜都十分合她口味的龙卜曦,简直就是绝世好男人的存在。
这样长得好看,又十八般厨艺样样通的男人,她当然不会离开他。
龙卜曦嘴角微勾,心情很好的嗯了一声,慢条斯理地吃完面条后,很自觉地端着两个碗去洗了,接着带了一些干粮和谁,把门锁关好,带着程英去死人谷寻找情花。
死人谷路途遥远,离普苍寨很远,靠近原始森林,处于深山之中,十分难走。
深山之中没有路,平时没有人到死人谷活动,除了普苍寨的苗民偶尔会到附近的山头采药,拿镰刀开辟一条勉强能走的山道之外,其余时候,只有山里的动物在活动。
龙卜曦走在前面,手里拎着一把弯弯的苗刀,将到处覆盖的绿植藤蔓砍开,生劈出一条只能一人行走的狭窄小路,供程英通行。
程英亦步亦趋地跟在他身后,想直接从这些绿植上面走过去,,龙卜曦不答应,说这些深山植被下面隐藏着很多毒虫毒蛇,要不开出一条道路出来,误踩到巢穴,她很容易被毒死,咬死,到时候他想救她在来不及,只能无聊地跟在他后面。
其实在得知要去死人谷,要爬五六座大山头,要走一天一夜的路程,中间还要在山林里夜宿的时候,程英就打了退堂鼓,不想去了。
龙卜曦说,情花长得跟其他花朵一样,肉眼很难分辨它是不是情花,数量还很稀少,只有种了情蛊的人,才能看到情花的不同,她要想解蛊,不去也得去。
两人一走就是大半天,龙卜曦一直挥舞着苗刀,在前面砍树枝,砍藤蔓,程英都替他累得慌。
她主动开口:“你砍了半天,累不累啊?要不你拿你的刀给我砍砍,或者我们就地休息一会儿?”
龙卜曦停下手,回头
看她,“你累了?那我们去前面那颗树下休息吧。”
程英:
合着她说得话,他就只听见她说累了两个字?
第77章
前面有颗很大的柏树, 生长在一处断崖边上,树下没什么杂草,全是枯叶, 看起来还挺宽阔的。
龙卜曦伸出手, 牵着程英往那里走。
两人到了树下,龙卜曦抓起树下干枯的树叶看了看, 确定树叶下没有隐藏的毒虫,将干净的树叶铺在地上, 示意程英坐。
程英毫不客气地坐下,看龙卜曦还站着,目光眺望远方的山头, 靠着树干问:“你不歇会儿吗?你不累?”
他大病初愈,爬了半天的山路,又拿着苗刀砍了半天的树枝藤蔓杂草, 他应该很累才对。
可他脸上看不出一丝疲倦,也没有坐下来休息的意思,这体力好的, 让程英万分羡慕。
程英腿脚还没好利索,哪怕什么都没干,就跟在他后面爬山, 走了半天也累得慌, 她现在只想找个地方好好的躺着休息一番, 哪都不愿意再去。
“我从小就在山里寻找草药和可以炼的蛊虫, 经常在山里跑个几天几夜, 现在才走半天,对于我来说,不累。”
龙卜曦收回目光, 看出她脸上的疲倦,把身上背得斜挎包取下来,递给她,“喝点水,吃点干粮吧,接下来的路会更难走,你要实在走不动,跟我讲,我背着你到死人谷去。”
那斜挎包是程英的邮递专用斜挎包,里面装了灌满水的军用水壶,几块龙卜曦烙得饼子,还有他不知道从哪弄来的肉干,一些蜜饯,放在一个很大的竹盅里,上面盖着竹盖子,背起来还挺重,龙卜曦就把她的包拿去,他背着。
“好。”程英也不客气,打开背包,从里面拿出军用水壶,自己咕噜咕噜喝了几口,把水壶递给龙卜曦,“你也喝点。”
龙卜曦望着水壶那水润的瓶口,不知道想到了什么,眼神变得幽暗,“不用,山上到处都是山泉水,我喝山泉水就行了,你的水,你自己喝吧。”
程英问:“你是不喜欢喝水?还是嫌弃我喝过?”
“都不是,山里的水,很多都有蚂蟥和寄生虫,我喝了没事,你喝了会生病,我是让你把水留着自己喝。”龙卜曦好笑摇头。
程英这才把水壶收起来,嘴里嘟囔:“你的身体跟我的身体不一样吗,不都是人,你还能免疫寄生虫和蚂蟥不成?”
“不一样,我跟你不一样。”龙卜曦低声说:“我从小就与蛊虫为伴,在我练出阿蓝之前,没少中蛊,为了解蛊,我用了很多药材和方法,身体已经变得百毒不侵,普通的寄生虫,伤不了我。”
阿蓝趴在他的肩膀上打盹,听到他说到它的名字,它睁开芝麻粒大小的眼睛,对着他吱吱叫了两声,又闭上眼睛,接着睡觉。
程英听得心疼,“你们生苗的人,从小就要炼蛊虫吗?你为什么会中蛊,是玩耍的时候不小心被蛊虫咬了,还是被人下得蛊?”
“我们苗族人,不是所有人都会炼蛊,也不是从小玩蛊,炼蛊这事因人而异,喜欢就炼,不喜欢就不练,没有强制要求。
我小时候中的蛊,都是我阿妈给下得,她死前是我们寨子里蛊术最厉害的苗女,她认为,她的孩子,必须学会她所有的蛊术,才能在寨子里立足,所以我从小就跟蛊虫为伴。”龙卜曦垂下眼眸,遮掩住眼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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