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年代女邮递员: 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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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嫁人,不是我们女同志唯一的出路。我读过书,受过教育,不愿意像山里的姑娘,随随便便找个男人嫁了,生一堆孩子围着男人团团转,失去自我。我这个人比较自私,凡是都以我为主,我想做邮递员,想做我自己的事情,如果嫁了人,生了孩子,男人和孩子势必会阻拦我想做的事情,这么麻烦的存在,我宁愿不要。”

    龙卜曦恍然大悟:“所以,你是打算一辈子不结婚?”

    程英摇头:“不,如果遇到有缘分的人,我还是会结婚的。真遇到有缘之人,也得是他入赘到我家当上门女婿,而不是我嫁给那个人,到他家结婚生孩子。”

    龙卜曦漆黑的眼眸动了动:“我们寨子里,也有苗族姑娘让男人上门入

    赘的习俗,我听寨子里的老人说,你们汉族男人上门入赘的情况很少见,尤其附近几个汉族村子,基本没有男人入赘的情况,我还以为你们汉族的人不流行这种婚嫁入赘习俗。”

    “想不到你们寨子,还有让男人入赘的习俗啊,我还以为你们寨子里不允许跟外人通婚呢。”程英倒是很惊讶,普苍寨这样一个封建落后的村子,允许苗女招女婿上门。

    “建国以前确实不允许对外通婚,建国以后,我们深居在此地,寨子里就几百户人家,多多少少带点亲戚关系,如果一直族内通婚,全都是近亲血脉关系,很容易生出怪物。老族长再怎么封建顽固,为了寨子长远发展,也得同意寨子里的人跟外面的人通婚,改善族里的近亲血缘。”龙卜曦不知道想到了什么,白玉一般俊美的脸上,闪过一丝阴冷之气。

    程英没错过他脸上的表情,脑海里想起卓醉蓝。

    卓醉蓝是大概二十六年前从普苍寨离开,嫁到外面去的,也是普苍寨第一个嫁去外面的苗女,算起来,她离开的时间,是建国后的第三年。

    也许就是从卓醉蓝毅然决然带着她丈夫离开普苍寨,在外面结婚生子,寨子里的苗女被她那种果敢的行动作风所触动,纷纷效仿她的举动,要往外嫁,加上寨子里的确近亲血脉太多,老族长才允许寨子里的苗民跟外面的人通婚,渐渐对外开放了许多,接纳了国家派遣的公职人员存在。

    程英无意探究普苍寨血脉的事情,转移话题问:“龙卜曦,你是几月份出生的?”

    龙卜曦想了想,“应该是农历十二月份的最后一天,我阿妈曾经跟我说过,她生我的那一天,是汉族人过春节的那一天。”

    程英点点头,“那你比我小两个月,我是农历十月中出生的,你该叫我一声姐姐。”

    龙卜曦长眉微挑,脸带戏谑,“做我的姐姐,是要付出代价的,你确定要让我喊你姐姐?”

    程英:

    她就随口开个玩笑话,他却像是要当真。

    如果他是普通人,她少不得要继续跟他开玩笑,毕竟逗弄一个貌美年轻男人,实在有趣。

    但他偏偏不是普通人,是普苍寨的少族长,也是未来的苗王,一言一行都极具深意,也不适合开玩笑。

    “算了,当我没说过。”程英把手上的水渍晾干后,往楼上走,“我感觉我今天身体好的差不多了,我得完成我的工作,把你们寨子的信封、邮件送出去,你忙你自己的事情吧,不用管我。”

    “我也要去寨子里做一些事情,我跟你一起去吧。”龙卜曦站在楼梯口说。

    程英没反对,想着他要是跟自己顺路的话,遇到那些不会说汉话的苗民,还可以帮她翻译一下苗语。

    很快程英背上自己的邮包,跟龙卜曦一同下了楼,往对面好几座山头的外寨走。

    这会儿天气还早,大概是早上八点钟左右,河对岸的吊脚楼绝大部分都冒着炊烟,都在烧火做饭。

    缕缕炊烟随着晨风往上空蜿蜒,在一片峡谷一片青山绿水的景象中,倒像一幅很有意境的山水画一样。

    两人并排着走过那条摇摇晃晃的吊桥,一阵风吹来,程英身体站不稳,下意识地伸手去栏杆。

    她手刚伸出去,没抓住栏杆,反而抓到了一只温热的手。

    程英偏头一看,龙卜曦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了她的右侧,伸出他那惨白无色,手指修长,骨节分明,十分好看的左手,握着她的右手。

    “小心。”龙卜曦那温润又悦耳的声音响起,“早上寨子里的风有点大,吹得这吊桥摇摇晃晃的,你不是寨子里的人,走这条吊桥没有经验,很容易摔倒,我扶你过去吧。”

    程英看着两人交叠的手掌,龙卜曦的肤色很白,是白到在阳光底下透明的那种,她的肤色是蜜色的肤色,是之前在部队长年训练,太阳下挥洒汗水晒黑的肤色。

    距离她退伍返乡已经一个多月,她的肤色要比之前白了一点,可因为她做邮递员,一直在路上跑,也一直晒太阳的缘故,她的肤色也不会变成小时候那样白净。

    两人一白一‘黑’肤色的手握在一起,看起来特别奇怪不说,程英心里还有种难以言喻的不适应感。

    她总感觉,龙卜曦对她的举动过分亲近,亲近的像过了某一条线,让一向心思敏锐的她,感觉到有一些不适应。

    转念之间,又觉得,龙卜曦做出这些举动,会不会是因为他本人和寨子里的苗民都是如此,对寨子外的人面冷心热。

    会不会是龙卜曦没接触过太多外族人,不知道男女之间的分寸感,又或者是她多想了。

    她把手抽了回来,扶着一旁的栏杆说:“没事,我走吊桥没经验,多走两次就有经验了,不需要人扶。再说,我是退伍女兵,我在部队训练吃得苦不少,我要真摔倒了,也就疼一下,不会有什么事,谢谢你的好意。”

    她说着,手扶着栏杆,大步往前走去。

    龙卜曦黑眸幽深地望着她离去的背影,又低头看着自己空唠唠的左手,手心似乎还残留着她的温度。

    他将手心慢慢收拢拽紧,低声说了句:“警惕心还是那么重。”抬脚跟上她。

    两人刚走下桥,第二个低矮山头半山腰传来呼喊声:“阿诺哥——阿诺哥——”

    程英循声望去,看见一个穿着淡粉色苗服的十七八岁年轻姑娘,趴在一栋黄木黑瓦,修建的十分宽大,看起来还挺气派的二楼走廊前,向着他们所在的方向欢快地招手。

    隔得老远,程英都能看见那姑娘生的十分漂亮,她肤色雪白,唇红眼大,鼻梁高挺,眉目之间自带一股骄矜之气,头上戴着她们苗族典型的银冠刻花鸟蝴蝶头饰,胸前戴着一串花样好看的银圈项链,双臂戴着许多雕花的银镯,苗服用银线绣着各种精美的图案,看起来特别的端庄漂亮。

    程英还是第一次在现实中见到这样漂亮又浓重的苗服,在她的记忆里,这样浓重的苗女打扮,一般都出现在电视里各种大型活动,或者配合电视台拍摄的。

    苗族人尚银,觉得银器具有通灵特性,觉得诸如银铃、银角之类的银制物品有驱邪避灾的功效,加上苗族人进行多次大规模的迁徙,为了方便携带财富,银子做成银饰,层层叠叠戴在人的身上,跟着人走,不用担心丢失,也可以随时当成货币出售,又没有金子那么贵重,真丢失了也不会太心痛,迁徙的路途中,也不担心会有人来抢银饰,因此苗族人喜欢银子,比喜欢金子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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