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醒能力是养崽APP: 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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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沉睡:

    尼科尔、抓着尼科尔的骑士,还有骑士团新团长。

    “一招……”抓着尼科尔的骑士全身颤抖,“只用一招,就解决了骑士团,不可能,人族不可能和它对抗!”

    尼科尔终于挣脱出来:“所以说啊,它那么强,我却毫发无伤,说明它根本没有伤害我的意思。你们给它乱扣罪名,好意思吗?”

    “掌握诅咒之力这种邪恶的能力,本身就是一种罪名。”

    团长不紧不慢地走近。

    他像是站到了决斗台上,郑重地将手中剑指向小骷髅:

    “从亡灵中滋生的魔族啊,你不该走出黑暗之地。”

    小骷髅召回骨头,身体拼成骨架:“我从不后悔走出来。”

    “那就要做好被光明之力审判的准备!”

    光元素之力如萤火虫般闪烁,有序地围绕圣剑,献出自己的力量。

    尼科尔脸色大变:“圣剑!”

    诺里斯王国一共拥有三把矮人族锻造的剑:

    其一,巨人赫尔剑,堪称全王国最重的铁剑,威力如雷霆万钧。

    因为太重,这把剑在诺里斯广场闲置了很长时间,直到力量强化者优娜拔出它;

    目前使用者:优娜

    其二,誓约短剑,灵巧轻便,想用好却很难。

    曾属于诺里斯王国最后一位传奇级剑士,但遗失在蛮荒之地后,位置不明;

    目前使用者:最强剑士

    其三,圣剑,能与光元素之力配合使用。

    这把剑是骑士团权力的象征,只有每一代骑士团团长能使用。

    目前使用者:新团长

    这三把剑相互比较的话,圣剑远没有其他两把厉害。

    但如果对手是亡灵法师……圣剑秒了。

    “快跑!”尼科尔朝小骷髅大喊,“圣剑专门对付魔族,魔族能量对圣剑使用者无效!”

    小骷髅很听劝,转身就跑。

    一具骨架“叮铃桄榔”地逃跑,显出努力的样子,最高速度一度达到了10米/分钟,惊险击败了西幻大陆最慢的龟魔兽。

    尼科尔绝望地双手抱头。

    他终于对“亡灵法师移动速度慢”这句话有了实感。

    “算了,你别跑。”尼科尔转头对凶冥巨蜥,“快,带它远离这里,有多远跑多远!”

    “呼哧!”凶冥巨蜥一口咬住小骷髅,把它甩到自己背上。

    “逃再远,也跑不掉了。”

    团长已经被光元素之力包裹,发光的盔甲如神族降世:

    “圣剑已经瞄准了你——”

    话音刚落,圣剑尖端射出一道金光,追踪着凶冥巨蜥的移动轨迹,刺上小骷髅。

    “不要!”尼科尔尖叫。

    光明魔法刺眼的光芒褪去,尼科尔终于能看清那边情况:

    光元素之力凝结出魔法笼,小骷髅被困在里面,动弹不得。

    尼科尔冲过去,扒着魔法笼:“你怎么样?还好吗?”

    灵魂之火平静地燃烧着。

    尼科尔怔了一下,顺着小骷髅指骨的方向,向下看……

    “同学,现在你安全了。”团长走过来,推开尼科尔,“亡灵法师交给我处置,你跟着骑士们回诺里斯王国。”

    尼科尔闷声回应:“嗯。”

    团长有些意外地瞥了他一眼:“现在怎么不帮它说话了?”

    “你不了解它,我跟你没什么好说的。”

    团长轻笑,没把他的话放在心上,转身拖走魔法笼。

    尼科尔望着他背影消失在远处,咽了咽口水,低声:

    “凶冥巨蜥,你记得大哥的气味吧?”

    “呼哧。”凶冥巨蜥嘴里叼着一块带符文的骨头。

    新团长确实不了解亡灵法师。

    比如说它身上应该有206块骨头,魔法笼里却只锁住了205块。

    “去吧。”尼科尔在凶冥巨蜥背上拍了一下。

    “同学,等我叫醒他们,你和我们一起回去哈!”

    “好,好的!”尼科尔眼皮一跳,转身看去。

    唯一醒着的骑士没有关注他,只是蹲在其他骑士旁边,试着叫醒大家。

    “呼——”尼科尔悬着的心落了下来。

    “快点跑,凶冥巨蜥……”

    *

    蛮荒之地。

    焰尾狮部落共同做出来的豪华“蛋糕”,最终被用来庆祝江函他们脱困了。

    旺财抱着几颗又红又大的血魔果,走进茅草屋:

    “函函,它们听说你不吃生肉,把最好的血魔果分给你了。”

    江函拿起一颗咬下去,微涩却甘甜的汁水趟过舌尖:“真好吃!”

    “你喜欢吗?”旺财尾巴左右摇晃,“我去把其他果子都抢过来!”

    “不用!我吃这一颗就够了。”

    江函将其他血魔果都推进旺财怀里:“帮我把这些送到兽人冢吧。”

    “为什么?”

    “我们家乡有这种习俗,祭奠先辈。”江函解释道,“要不是兽人先辈将那些记忆保留上千年,咱们也无法知道真相,很感谢它。”

    旺财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好。”

    它将斗篷帽子戴好,才抱起血魔果。

    “旺财,现在是晚上,没有强光,你还要披斗篷吗?”

    “嗯,要遮住耳朵和尾巴。”

    江函脸色一滞:“焰尾狮兽人们已经知道了你是冰狼兽人,为什么要遮住?”

    “被看到白化特征的话,兽人会瞧不起我。”

    旺财将誓约短剑别进斗篷,下敛的目光倔强而坚韧:

    “我是剑士,我希望单挑对手能平视我。”

    它走出茅草屋,嘴角留给江函淡淡的弧度:“函函,我很快回来。”

    江函被震在原地好一会儿。

    旺财还是只小狼崽的时候,江函就看出它不喜欢自己的白色毛。

    为此,江函经常抚摸着它的白色兽耳,夸那对耳朵有多么漂亮。

    但江函完全搞错了。

    旺财讨厌的不是白色,是白化。

    在旺财眼中,无所谓漂亮还是丑陋,它追求的只有强大。

    旺财是天生的剑士。

    江函脑海中某个猜想也变得更加确信:

    “APP,旺财是五十年出一个的天才吧?”

    【滴滴?】

    “而且不仅是它。”江函盘点道,“两百年前破壳的龙宝、一百五十年前出生的旺财、一百年前有了意识的小骷髅,它们是连续三个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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