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姐空有无边美貌: 11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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悍一些的,已经获准跟着大人入山狩猎。

    不管在长辈们看来,奚的情况是福还是运,没有神通傍身,他在少年人当中都无疑是最柔弱和需要保护的那个。

    十一二岁正是爱出风头的年纪,一帮半大的孩子凑在一起,难免会攀比。

    “从明天起我就不和你们一块儿钓河虾了。”坐在山石上的小胖子神气活现,“我爹说族长昨日亲自点名,要我一起守村口的结界。”

    族中的战力分三等,守村人基本都是百里挑一的好手,这表示他已然得到全村的认可,彻底摆脱了“小屁孩”的身份,荣升成为厉害的大人。

    小屁孩们都很捧他的场,在底下稀里哗啦地艳羡不已。

    胖子愈发受用:“以后叫我一声大哥,我会好好护着你们的。”

    说话时有意无意地朝奚这边瞥了一眼。

    他站在人群的最外面,听出对方的得意,倒也并不介怀,好脾气地抿起唇来。

    “别理他。”

    身侧的少年翻了个白眼,“又不是真的守村人,族长不过是叫他待命,缺人手的时候帮忙顶上而已,十三岁以上的都有收到,看把他乐得,少见多怪。”

    少年叫作季,比他大一两岁,因为目力特殊,很受族里看重,年纪轻轻身手已十分了得。

    “他不去,咱们自己去。”

    阿季一把拉住他,“日前我在矮坡下撞见一窝兔子,我们去逮兔子,捉来烤了吃。”

    他兴冲冲地点头:“嗯!”

    季在五岁上就凭一己之力将一头猛兽悬至半空,如今个子拔高,一口气操控三头也不在话下。

    外出狩猎的大人们都喜欢带着他,平日还能帮着修房建屋,忙得不可开交。

    两人从村中小跑而过时,沿途满是打招呼的长辈们。

    “阿奚又跟着小季出去呀?”

    “你们俩别玩得太晚。”

    ……

    那一年却不知怎的,天灾一个接着一个,先是养的家禽病死了一多半,而后又遭逢大旱,到了下半年,全村的口粮逐渐捉襟见肘起来。

    光靠打猎显然不足以维持生计了,不得已,族长便提议派人出山采买。

    寻常的岐山人从生到老基本是不出村的。

    早些年为了追捕“眼睛”,术士中间形成了一支专为寻觅岐山部而修炼的势力。

    听说这帮人的五感极其灵敏,抑或是借助了某种手段,总之他们能感知到“眼睛”的存在,可以在一众人里精准捕捉到岐山部的位置。

    世人通常称这类术士为“猎人”,是岐山人的大敌。

    因此整个村庄有资格出去的屈指可数,要么是能力特殊,要么是功夫足够好。

    季的兄长正是其中之一。

    “今年还是让阿蒙去吧。”

    族中的长者们一番商议,“他的‘眼睛’可以藏住气息,能躲过‘猎人’的探查,更稳妥一点。”

    众人纷纷表示赞同,随后又有迟疑:“但就蒙一个人,会不会太辛苦了?东西那么多,来来回回地搬,得十几趟吧,万一惹人注意到……可有点冒险啊。”

    “那把奚带上。”

    族长道,“他也不小了,该学着帮把手。”

    得到出山许可的少年受宠若惊,好久没反应过来。

    同龄人都围在他身边连声羡慕。

    “奚,你可以去山外面看看了!”

    “真好!”

    “就是啊,你以后能跟阿蒙哥一样,随意出入村子了。外面的那些镇子,想逛多久逛多久,想玩什么玩什么。”

    季兴高采烈地拉住他的手,“看见什么好看的,好玩的,回来要讲给我听啊。”

    “我哥老是讲得没意思,无聊死了。”

    少年如实颔首应道:“好。”

    “我一定。”

    那是他第一次去往山村外的世界。

    由阿季的兄长带着,走了一天的山路,又走了一天的林间小道,在第三日的清晨来到了有人烟的地方。

    少年满心满眼的欢喜。

    三千年前的人间其实还没那么繁华,连后来的无主之地恐怕都比不上,加之此处又离灵气鼎盛的中原颇有些距离,是以房屋普遍低矮简陋,百姓衣着清贫褴褛。

    一眼望去只有萧索寒酸。

    但对从未走出过村子的奚来说,这已经是相当难以想象的热闹了。

    小城大约是个什么往来贸易的地方,小商小贩颇多,对比荒凉的别处,倒算得上是远近唯一的富饶所在。

    他什么都没见过,看什么都稀奇。

    沿街叫卖的面食,小摊上新腌制的果脯,胭脂铺里甜腻的香气,通通让他目不暇接。

    阿蒙哥拎着从山里背来的山货和各色金银首饰拿去换了钱两买米买面。

    他不是头回与山外面的人交谈了,讨价还价得游刃有余。

    奚插不上话,便安安静静地站在街边的点心摊前,瞧那老板和面压花,空气中满是面粉微甜的味道。

    摊铺的女掌柜眼见他生得清秀,穿戴又整洁,以为是哪位大户人家的公子,不由笑问:“小少爷想吃吗?”

    于是当阿蒙从店中出来时,就看到他手上多了一串蜜饯,先是一愣,而后大笑,酸溜溜地感慨。

    “长得漂亮就是有好处,走哪儿都招人喜欢啊。”

    那串蜜饯实在太甜了,毕竟村子里糖是个稀罕物件,不会用来单独做点心。

    女老板的好意,让他以为山外面全是五彩缤纷,花团锦簇。

    奚干劲满满地帮着阿蒙将一袋袋的米面扛上驴车,忙得乐此不疲,期盼着下次还要再跟着一起出来。

    他答应过季要多见识见识镇上的新奇事物,趁着休息的空档,就马不停蹄地打量起周遭,生怕错过什么有趣的热闹。

    到了临行之前,他正把最后一袋口粮扎扎实实地归置好,街上不知为何突然人潮涌动。

    不远处的空旷地带好像搭了个台子,男子声音嘹亮,配着的敲锣打鼓,吸引了许多人围观。

    他登时神采飞扬:“阿蒙哥,我去看看!”

    “诶,奚——”

    担心他出事,阿蒙手忙脚乱地将驴车托付给米店的伙计,赶紧追上前。

    少年兴冲冲地挤进人群,地台上的商贩约莫是在叫卖什么货物,身后皆是用黑布罩着的,形如箱子的东西。

    “奚,不要乱跑,很危险的!”

    蒙体型高大,费了好大力气才勉强蹭到他身前。

    “时间不早,我们该走了。”

    奚却指着前方朝他好奇道:“阿蒙哥,他们那是在做什么?”

    青年甫一望去,却骤然变了脸色,当场将他往后一拉,试图去捂他的眼。

    “别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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