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便宜老公: 3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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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或许会入职高科。

    林姰觉得裴清让现在应该是很焦头烂额的,一个上市公司的研发总监,手里的机密太多了。

    当她洗漱完、收拾好,裴清让正闲闲散散站在阳台,正举起相机拍照。

    那双手完全长在她这个手控的审美上,在白日光线里有种近乎透明的质感,手指细长关节没有突出,因为皮肤太白手指关节透出淡淡的粉,手背青筋脉络清晰,漂亮得都有点色气了——不用来抓床单真是浪费。

    裴清让拍完之后,就垂眸去看相机屏幕。

    那比一般人更纤长浓密的睫毛,被清晨的阳光镀了一层柔光,嘴角难得勾着、有笑。

    是拍了什么,让他露出这样温柔的表情?

    林姰走到他身边,忍不住好奇:“拍什么呢?”

    裴清让:“没什么。”

    林姰不满:“都睡一张床了,你怎么还跟我神神秘秘的。”

    裴清让蹙眉:“林姰,你说话能不能……”

    林姰觉得那后半句话应该是:过过脑子,但是他没有说完,那双漂亮清透的眼睛里,似乎有种“我能拿你怎么办”的无可奈何和纵容,让她觉得非常受用。

    越是这样,她越无辜:“怎么了?我们不是睡一张床吗?”

    裴清让骨节分明的手指曲起,敲上她的脑袋,不疼,甚至有种难言的亲昵感。

    不给看就不给看吧。

    阳光很好,风也温柔,林姰惬意地眯起眼睛。

    当她扬起脸,顺着刚才裴清让拍照的角度看过去。

    目光所及,湛蓝天空之下并没什么特别。

    只有她的长裙和他的白色衬衫挂在一起。

    旁边是狗狗的玩具,被他洗干净,一起挂在晾衣杆上晒太阳。

    倒真的像,新婚燕尔,如胶似漆。

    所以……刚才裴清让拍的是这一幕吗?

    心脏变得很软,在熹微晨光里悄无声息融化。

    林姰轻轻咬住想要上扬的嘴角,语气却清清淡淡:“这有什么好拍的?”

    就在这一刻,裴清让手里的镜头对准她。

    相机挡住男人半张脸,只露出白皙清瘦的下颌,和微微勾起的嘴角,那弧度好漂亮。

    快门按下的声音响起,林姰难得有些不好意思,状似不经意地问:“不是不喜欢拍人吗?”

    裴清让“嗯”了声,低头去看相机。

    浓密卷翘的睫毛轻轻覆下来,嘴角勾起的弧度难得温柔,嗓音也是。

    “老婆除外。”-

    回到晏城的当天,李明启组了个局。

    苍梧原先的研发总监赵毅闹离职要自立门户,所以眼下,又高薪从国外请回来一个。

    学历履历都是“神中神”的程度,而且知根知底,是他们曾经的同班同学,叫陈澍青。

    这“无缝衔接”得未免也太丝滑,林姰甚至都有点怀疑是裴清让故意而为之了,但是涉及商业机密的事情,他不说她也不问。

    至于陈澍青,这是她为数不多印象深刻的高中同学之一。

    裴清让去竞赛班之后,这是他们班唯一一个能考过她的男生,如果哪段时间她稍微松懈又或者不在状态,就会被这个人抢走第一名。

    除此之外,还有祝余的原因。

    听说晚上饭局有陈澍青的时候,林姰提议:“我们去接上祝余吧,反正都是高中同学。”

    裴清让说好。

    推开包厢的时候,李明启已经点了菜,见他们来了又把菜单递过来,问他们再加点什么。

    坐在角落那人,帽衫运动裤,视线相对,微微一歪头,笑容清爽阳光:“好久不见各位。”

    林姰笑着说好久不见,而后敏感察觉,祝余挽着她手臂的那只手紧了紧。

    那是她在极度紧张的情况下才会有的反应——高中上台演讲前就是这样。

    但紧张也只是一个瞬间。

    祝余莞尔:“陈澍青,好久不见。”

    陈澍青走近,目光在她眉眼间流转,很是欣慰地说道:“祝余?你长高了!也变样子了!”

    祝余嘴角弯着,很想问问是变好了还是变坏了,但是没有。

    她只是像个大人一样跟他寒暄:“你回国了?”

    陈澍青点头:“嗯,明天去苍梧报道。”

    他看起来实在太年轻了,身上的少年气完好无损,说是今年刚毕业的大学生也有人信。

    祝余那句“不走了吗”如鱼刺卡在嗓子眼,最后也只是轻轻说了一句:“挺好的。”

    “你呢?”

    “我在国企做财务。”

    祝余没有说自己在写小说的事情,因她没有名气,写的也不是什么著作,而且总喜欢写“暗恋”,甚至每个男主身上,都有点眼前人的影子。

    “像是你会做的工作。”

    “是吧。”祝余抿唇笑笑,弧度有些发苦。

    他念的藤校,毕业后在高精尖行业,而她即使做到能力范围内的最好,也不过是毕业回家,找一个考试公开透明的国企,做一份跟她性格一样木讷无趣死板沉闷的工作。

    陈澍青却笑得眉眼弯弯:“你认真、谨慎、特别靠谱,一定不会给人发错工资。”

    见她没有反应,他又完了弯腰,眼睛里星星闪烁,让他看起来像只可爱的大狗狗:“我说得对不对?”

    那个瞬间祝余微微晃神,像是看到十七岁的他。

    高一那年班级出游,没有朋友的她走在最后。

    直到一个男生后退到她身边:“跟上点儿,别走丢了。”

    男生个子很高,蓬松黑发在阳光下有些毛茸茸的,看起来像狗狗一样柔软。

    他频频回头,看到她就放心地点点头,故作大人。

    那天中午吃饭的时候上了一道牛排。

    祝余用不习惯刀叉,小声叫住服务员:“可以给我一双筷子吗?”

    蒋政笑了,大声给她科普用餐礼仪,用她的难堪,反衬自己“见多识广”。

    陈澍青却打断蒋政,高高举手:“姐姐,我也要一双筷子,用不惯外国人的东西。”

    最后,桌子上除了蒋政,都是用筷子吃的牛排。

    甚至还有人说:“如果在家,我就用手抓着吃了。”

    陈澍青得意兮兮冲着她扬眉:“还是祝余聪明。”

    她像是阴雨天长在青石板上的苔藓,而他是猝不及防照过来的那束光。

    可是光,哪能被人握在手里呢?-

    只要有李明启在,任何环境都不会冷场,更别提还有一个非常阳光的陈澍青,担任着捧场王的角色。

    祝余整晚不在状态,会在陈澍青跟她说话的时候,肉眼可见的紧绷。

    也会在李明启把话筒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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