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鸣西堂: 1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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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了。”

    秦诏眼下也看清了。

    那道权力的闸刀,须得握在自己手中。

    如今, 九国诸众、群起怒之而不敢言,他方知权力的好处。

    如起舞弄剑戏寒霜,天下人皆惊惧。

    比起献一朵花,他更想要让他的父王、他的燕珩,来欣赏那一曲剑舞的酣畅。他要让燕珩,目不转睛地看着他、满眼只有他。

    只有在爱人眼中舞弄这柄剑,才算过瘾。

    见燕珩冷哼,并不打算理他,秦诏俯身贴在人颈侧,又自身后圈住他:“燕珩,我现今明白了一点道理。”

    “嗯?”

    “你说我狼子野心,可八国相争能者居、兵不厌诈,我胜了也没什么不磊落的。你又说我没出息,心中只想着同你云雨,可丈夫成家立业,我难道做了八国……”

    说到这儿,他忽然顿住,刻意戏弄人似的,又改了口:“不,可我难道做了九国的王君,连天下都说了算,爱你却成了下流吗?……”

    他贴近人耳边,低声笑道:“窈窕燕珩,秦诏好逑。”

    燕珩掐住他下巴,“还说不下流?”

    “此乃古人言,人皆传颂,如何下流?”秦诏不承认,忍不住凑上去想啄人家的耳尖,被抬指压住,淡定推开了。

    片刻后,他直起身来,又问:“燕国太平,并不需要您多费心思,治理燕国各个郡县、大小纷争的折子送到临阜,不还是递到您的案前吗?”

    “哦,依秦王的意思……”

    “若您想,并归为一,叫您说了算。若您不想,就请燕王,也给我腾一处地方……咱们二人,家国相偕,各算各的账,可好?”秦诏道:“若是父王肯为我代劳,那我就……更感激不尽了。如此一来,我倒省下功夫,去琢磨五州之事。”

    “嗯?”

    秦诏道:“父王,你说,我将五州也打下来,给您养马,可好?”

    燕珩轻嗤:“大言不惭,岂不知八国不稳,还须养息?”

    “说来犯愁。若是不夺五州,出兵相助,论名声,我便不仁不义,论结果,倒要便宜那小子了,纵那小子吃不下,那位主母也不是吃素的。”秦诏叹气:“到那时,统一大业,不在你我之一代了。”

    这话没来由的伤感,下一代在哪儿,还没着落呢。

    燕珩看了他一眼,戏弄道:“寡人的下一代,就在眼前,不肖子孙,只嚼寡人的血肉吃,恐怕也不见得争气。”

    秦诏:“……”

    诶?父王您怎的骂人呢!

    燕珩道:“兵马吃力,不战,方为上策。”

    “若是不战,一来,有违我与他二人之盟约。二来,怕他们五州觉得,咱们不出兵,是因为刚打了一仗,内里虚空、兵马孱弱。若叫他们动了坏心思,白惹出乱子,倒麻烦。”

    燕珩沉思片刻,并不赞同。但他不打算说出心中想法,只问了句:“到底是你怕他们起坏心思,还是你已经动了歪脑筋?恐怕……是想趁乱抢人家的东西。”

    秦诏讪笑:“这竟也叫您看破了。”

    燕珩看了他一眼,道:“往日里,竟不知你这样的好大喜功。”

    “并非如此。”秦诏与人说道:“当年,有先祖父与外王父之力,秦国骨气铮铮,虽然弱小,却没人敢欺负。可在秦厉手中,却叫我秦民吃尽了苦头……自他即位,秦国先后遭抢掠十三次,开春农忙之时,年年叫人扼住水源,抢不到水,种不出粮食,人民吃不上饭,那粮草虚空,马又拿什么养?岂不是越过越穷,死的人越来越多,朝库里都结了蛛丝儿网,还不叫人打得毫无还手之力?”

    “这些年来……秦民饱受疾苦。”秦诏站定在殿中,幽长地叹了口气,竟有帝王之苦心肝胆:“可难道别国就安生?这些年来,您治下,并非不知。邻国倾轧、抢夺土地,战事或大或小,从不曾停息。”

    “燕王威风英明,可也管得全了?可也能处处去镇压?”秦诏回转身子,含笑看着他:“父王,那燕国……虽然太平富裕,难道没有吃不饱饭的。凡是到您面前请安的,个个肚满肠肥,那些您看不见的地方……未必富裕。”

    “高门大户吃得也太多了,是时候,该吐出来了。”

    “我并非好大喜功,父王,我想给你的天下……不止兵马富庶,不止华贵宫殿。还有吃得饱、穿得暖的黎民百姓。是那老有所养、暮有所依,夜不闭户,路不拾遗的天下。”

    秦诏折膝,跪在他身旁,拉过人的手来,去吻那脆白腕子,而后,以两瓣唇肉沿着里腕、小臂,嗅着往上滑……

    “燕珩,你就不想看看,何为海晏河清,天下大同吗?”

    燕珩顿住,掐住他的脸蛋:“难得你聪敏一回,这话说得有理。”

    秦诏将唇抵住他的小臂,伸出舌来沿着那根青色血管,舔了舔。他复又拿牙齿去研磨,叼住……含在唇间,细细地裹。

    若是一只小兽,燕珩倒真觉得,他是要吃了自己呢。

    这许多个日夜,小兽变作吃人的野兽,獠牙森森被掩藏起来,早就不是当年那个秦诏了。他垂涎已久,只待合适的时机,将猎物吞入腹中。

    他想,燕珩这样香甜,待那一日,必能吃个痛快。

    而如今,这天下宏愿、政治理想,早已与眼前这个人紧紧地融为一体,无法分开了。他要造那盛景和繁华天下,没有燕珩,恐怕无法达成。而他若真的做到了……这春秋风光,没有燕珩与他共赏,仿佛也了无生趣。

    他种在他的骨肉之中,渴饮着他的心尖血。

    十一载,他们早就长在了一起。

    是一棵繁茂的树,是一对交颈欢好、相依为命的鸳鸯,是一块残缺又重铸、合而为一的、染了血色的玉。

    燕珩握着他的线,他的绳索,他的宿命,他的此生所有。

    那万里山河,便该是他们两个人所共同缔造的。

    秦诏这么想着,又抬眼,盯着那位笑——只可惜,眼下,燕珩还不想跟他分享;燕珩要做天子,许多年来养足了多疑和吝啬,连宝座上的一颗宝石都不会给他。

    燕珩还要青史留名,万万世传颂,因而,并不想叫自己留在他的西宫,做人华袍染了灰的污点。

    而秦诏,却不要万万世。他只要眼下,同燕珩相守的这一世。

    燕珩问:“笑什么?”

    秦诏吻他指尖:“没什么。燕珩,你想要什么都好,我爱你。”

    他这句告白来得蹊跷。

    燕珩睨了他一眼,只哼笑一声,什么也没说便算了。

    帝王心中仿佛明白、也伤感地认定:少年意气的爱,就仿佛那株卫莲,纵渴饮了心头血,灌注了万千恩宠,又能多活几日呢?

    不过半指春秋,便会衰败,一切都不会有什么不同。

    可秦诏却不这样想。

    他只守着人,一步逼近一步,好似耐心地等着雪化。三年能等,七年也能等……再来十一载,若燕珩在他身边,又算得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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